本文为北京大学教授辛德勇11月28日上午于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演讲的发言稿。
各位女士、各位先生:
大家好。
今天,来到孔夫子的家乡山东,和大家交流“秦始皇与儒学”的问题,感到非常高兴,也感到十分惶恐。高兴的是这里是孔夫子的家乡,在这里谈论这一问题,让我觉得很亲切,也很亲近;惶恐的是在这孔夫子的家乡,人们的儒学修养,如山高海深,以我学识之浅陋,以我肆意放言的表述习惯,难免出乖露丑,让大家笑话。
不过既然已经壮着胆子来了,就只能壮着胆子放开来说。若是因为我实话实说,怎么想就怎么说,能够得到各位的指教,那对我来说,实在是有益的收获。
我今天在这里讲述这一问题,是基于此前在《生死秦始皇》一书中所做的研究;当然,来这里专门再讲,也是另有一些新的认识。下面,就开列三个具体的小题目,分别从几个不同的侧面,来看一下秦始皇对待儒学的真实态度和具体行为。
一、“焚书坑儒”的真实状况
谈到秦始皇与儒学的关系,不管是在学术圈里混社会的大哥小弟,还是高门槛外边看热闹的吃瓜群众,几乎异口同声地会讲出“焚书坑儒”这四个字。这焚毁的书籍都是些什么,或许还需要捉摸一下、说明一番,可“坑儒”二字,用不着做任何解释,望文思义,就谁都明白,被天下第一暴君秦始皇(这是因为他是史上第一个皇帝,按顺序排的名次,若按残暴的程度排,恐怕还是后来者居上,另有其人)活生生埋到大坑里的这些家伙,只能是儒生。
人们这样想,是再自然不过的了,但史籍当中的具体记载,却不那么清楚,不那么分明;而且关于这件事儿的性质,很久以来,就有不同的说法。所以,为更好地认识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最原始的记载、也就是《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说起。
这件事儿,发生在秦始皇三十五年。为准确理解这一重要史事,我们先全文引录《史记·秦始皇本纪》关于“坑儒”之事的那一大段文字:
侯生、卢生相与谋曰:“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办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輙死。然候星气者至三百人,皆良士,畏忌讳谀,不敢端言其过。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贪于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于是乃亡去。始皇闻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益发谪徙边。始皇长子扶苏谏曰:“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诸生皆诵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绳之,臣恐天下不安。唯上察之。”始皇怒,使扶苏北监蒙恬于上郡。
值得注意的是,诱发这一事件的起因,是侯生、卢生等为其寻求仙药的“方术士”,而且在这两个家伙溜走亡去之后,秦始皇震怒之下,说自己此前“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巿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在这种情况下,才将“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如此看来,被秦始皇活埋的似乎不应该是儒生,而只能是所谓“方术士”。另外,《史记·儒林列传》也说秦始皇是“焚诗书,坑术士”,这“术士”也就是“方术士”,现在我们也可以简称为“方士”。后世有很多人,就是依据这一记载而断言秦始皇所坑去者乃是“术士”。这样认识的人,古代有很多,现代也不老少,譬如胡适先生就是这样(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
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我们看《史记·秦始皇本纪》的下文,在数落完这些方术士的忘恩负义之事,并特别指出“卢生等吾尊赐之甚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之后,秦始皇却话锋一转,把矛头指向了跟这帮骗子毫无关系的儒生头上,即谓“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
参看下文长公子扶苏所说“诸生皆诵法孔子”这句话,我们可以毫无疑义地认定,这“诸生”也就是“众儒生”。“廉问”,是察访查问的意思;“訞言”现在一般写作“妖言”,也就是歪理邪说。
秦始皇明明是被他自己重金招来的一大帮方术士骗了钱财,又丢尽了老脸,可他为什么头痛医脚,要去“廉问”这些与方术士毫无关系的儒生呢?
仔细斟酌《史记·秦始皇本纪》上述记载,不难看出,问题就出在秦始皇所说“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这句话上,对于所召“甚众”的这些“文学、方术士”,秦始皇显然寄寓了很大期望,即想要依赖他们来帮助自己“兴太平”。可是,结果呢?现在他已经看到,他“尊赐之甚厚”的卢生等方术士不仅骗吃骗喝骗完之后就纷纷各自跑路了,还很放肆地讲了一大堆他的坏话,这无疑会彰显出他的“不德”形象。
秦始皇对自己干下的伤天害理的坏事儿,当然一清二楚;自己既然做了,当然免不了要遭受世人非议,这一点他也心知肚明。
这不仅在于他以血腥的暴力吞并天下土地,更让天下苍生遭受无边苦难的是,他在吞并天下之后,不仅不与民休息,还愈加“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于是急法,久者不赦”(《史记·秦始皇本纪》)。这么虐待子民,人家怨他,人家恨他,甚至很多人恨不得杀了他,这当然他闭着眼睛想也是一清二楚的。
可是秦始皇一点儿也不怕,为什么?君不见《商君书》里明确讲的话:“重刑连其罪,则民不敢试。”还有“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商君书·赏刑》)。用现在大家更容易理解的大白话来讲,就是以严刑峻法来镇慑恐吓,让你不服也得服,心不服口也必须服。先祖秦孝公的时候,秦国的政治就是按照商鞅这样的设计而展开的;到秦始皇的时候,他的所有政治举措,更都是如法炮制。只要心狠手辣把这些小民往死里整,天下百姓就是再怨恨他,也不敢轻举妄动。
可是,草民谁也不敢动,并不等于偌大一个国家就谁都啥也不说。为什么?在赵正登上皇帝大位之初,帝国的法律还没有过分严苛地限制人们的言论自由;或者说秦灭六国后朝廷并没有马上针对一般性的言论上手段,重刑还没有立即用到每一个人的嘴上。
就在发出坑儒之命这一年之前的秦始皇三十四年,赵正在咸阳宫里摆酒宴,秦廷设置的七十个博士上前给他祝寿,其中的头目——仆射周青臣还把马匹拍得震天响,说什么“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到末了,总括一句话:“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史记·秦始皇本纪》)。对比秦始皇后来指斥卢生一辈方术士“重吾不德”那句话,可知周青臣这些奉承话该多么让他受用。
问题是虽然这个博士头目很会拍马屁,可他手下其他那些直把《诗》《书》读到心坎里去的书呆子博士却很不识相。有一位名叫淳于越的博士(他也是我们山东的人,老家在齐国故地),马上站出来揭破周青臣的丑陋面目,即“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史记·秦始皇本纪》)。听着耳熟吧?这同一年后秦始皇斥责卢生等人“重吾不德”的话实在太相似了。
几乎一模一样的语句,站在不同立场上,就指向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一方讲的是真话,另一方讲的就必然是假话。其实不仅今天我们谁都知道究竟是谁在说真话,当时的人也都明白到底是谁在讲假话——这个人当然是始皇帝赵正。在淳于越这样的书呆子看来,是周青臣这类马屁精在彰显秦始皇的罪过,而在暴君秦始皇看来,则是讲实话的卢生等人在彰显他缺德无德的本来面目。
一年之后秦始皇既然能针对卢生等方术士讲出那样一番话来,现在,面对淳于越博士讲的这些大实话,心里当然煞是不爽。淳于越与周青臣两相对峙的言论,并不仅仅是两个书生之间意气相向而已。因为淳于越在指斥周青臣“面谀以重陛下之过”之前,还讲过一句很重的话:“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这事儿就有些大了,等于全面否定并且抨击秦始皇的治国理民路线;更何况淳于越有博士的身份,是个身在庙堂之上的“公知”(吃公家饭的知识人),若是任由这样的思想传播于黎民黔首,任由这帮家伙放下朝廷赏给他们的饭碗就来抨击朝政,诅咒这个政权,那么大秦帝国还将何以为国?是可忍,孰不可忍?
怒,虽然是愤怒至极,却不宜马上发作。现代人对中国古代的政治运作过程,有很多肤浅的理解,其实并不符合实际,譬如说什么皇帝独裁专权什么的,就是这样。皇帝固然是个独断乾纲的工作,可从赵正创设这个职位时起,决策的过程,通常就都是一个民主协商的过程,而且整个过程都很民主;至少是要经过大臣们开会讨论才能做出决策的,不像当今美国那种虚伪的民主,不管什么鸟人,一旦通过欺骗手段上台当了总统,跟谁也不商量,半夜睡不着觉,就径行发推特宣布国家大政方针。他们口头上标榜“民主”,实际上独裁得很。
这次也是这样。秦始皇按照朝政运作的基本规则,一本正经地把双方的意见交由朝臣议处。
于是,那个一心想坐稳粮仓顶上大老鼠位置的佞臣李斯,本着他一生念兹在兹的“得时无怠”精神(《史记·李斯列传》),及时挺身而出,来为主子排忧解难,以求一劳永逸地彻底解决这个重大的隐患。
这样,我们就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看到了下面这样一大段话: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德勇案“若欲有学法令”句,参据《史记·李斯列传》等,疑本书作“若欲有学者”),以吏为师。”制曰:“可。”
概括起来,李斯洋洋洒洒的这一大段话,包括下述几层意思。
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南宋建安黄善夫书坊刻三家注本《史记》
首先是直接针对淳于越“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这一主张,做出总体评价,以为像淳于越这样“愚儒”,明显智力不够,他们是根本无法理解秦始皇创建的亘古未有之大业丰功的。
这是一个纲领性的认识,大调子一定,下边就是具体的处置办法了。“愚”也就是傻,傻瓜的话,不仅听不得,也不能由着他到处胡乱说,让傻瓜给正常人洗脑。遍地傻瓜乱跑,那大秦帝国还能成个什么样子?实际的后果很严重,并不仅仅是遍地傻子好看不好看的问题,而是若一味“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则必将“惑乱黔首”——有傻小子不干了,出来造反怎么办?这就是“公知”的危害,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做出惩处。
应对的办法,一是“别黑白而定一尊”,即确立皇帝唯我独尊的地位,人人都要服从于他的权威。他的话,就是最高指示。除了他,谁的话都不算人话,谁的话都要同他保持高度的一致。二是在此前提下,与此有违的种种私学,都要一律禁绝,并且指出开放言论的严重后果是“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即皇帝的权威荡然无存,而反对的党徒必将布满朝野,实在是危乎险也。三是应立即颁布具体的禁绝措施,即除了官方存留部分书籍之外,诸如秦国自己的史书、朝廷所设博士官传习的儒家经典,以及像“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这样的科技著述等,其余所有各项典籍,统统搜检出来烧掉;同时还有特殊针对性地特别强调“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
这样的处置措施,看起来好像很有创意,但是自古以来,就是太阳底下没有什么新鲜事儿。东方,西方,月亮哪一方更圆一些这虽然不大好讲(这取决于气象因素,关键是得看哪一边天气更好),但毕竟照耀的是同一轮太阳。君不见韩非即明确讲过,当年商鞅即已“教秦孝公以……燔《诗》《书》而明法令”(《韩非子·和氏》)。须知李斯和韩非是同门同窗的同志之人,对先行帝师施展过的这种手段,同样早就烂熟于胸,时机成熟时,掏出来用就是了。
李斯这个现值的帝师把话讲得都很到位,有纲有目,有头有绪,一切都正中秦始皇的下怀,连细节都考虑得十分周详,自然博得他满心欢喜。于是,秦始皇只简单地迸出一个“可”字来就依样施行了;或者说雷厉风行地展开了大秦帝国建立起来最大规模的一场政治运动。这场运动,也可以简单地用“焚书”二字来概括。
全面了解这一背景,了解这场运动在秦朝政治生活中无比重要的地位,我们才能切实理解秦始皇“坑儒”之举发生的缘由。
秦始皇“焚书”之举,实际上不过是上一年刚刚施行的极其严酷的惩处办法,这些儒生应该老老实实地上班办事儿领薪水,帮助我歌功颂德“兴太平”了吧?可恨侯生、卢生这些方术士,骗吃骗喝骗够了,临走人还“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不过这帮子家伙本来就是骗子,如此忘恩负义,也算是情理之中的事儿,而且其社会地位和影响,都没法跟儒生相比,只要这些儒生,都像朝廷设置的那七十个博士一样给朝廷装点门面做摆设,倒也不用担心什么。
那么,这些儒生的地位和影响为什么这么重要?除了孔夫子创立的政治学说和社会理念对世道人心具有重大影响之外,还有一个似乎不为人言的重要因素,这就是在先秦诸子之中,其他各家,讲的都是空洞的思想观念,只有儒家才具有丰富的具体知识,特别是历史知识。自孔子以《诗》《书》《礼》《乐》《易》《春秋》这《六经》来教授弟子,这些知识,就成为儒家门内师徒相传的核心内容,而这些典籍所蕴涵的文学艺术、史学、哲学以及社会制度知识,其丰富性、系统性、具体性在先秦诸子中都是独一无二的。高谈阔论的理论,只能影响一小部分高等知识分子,而这些具体知识和儒生对这些具体知识内在义理的阐释,才能更加深刻地影响社会公众。其中历史知识的影响,尤为重要,因为这是“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的一项利器。
现在,摆在秦始皇面前的问题是,侯生、卢生这些方术士既然能够阳奉阴违,口是心非,那些儒生是不是口服心也服,服服帖帖地跟他这个一尊之身保持一致呢?秦始皇对此很是担心,或者说侯生、卢生等方术士搞得他很是心虚。他需要考察一下真实情况。于是,便指使人去查问“诸生在咸阳者”。——这就是方术士惹出来的事儿而秦始皇却“头痛医脚”地去查问儒生的缘由。
结果呢?结果不禁让他有些震恐。这就是这些儒生在上一年刚刚颁布那样严酷的禁令之后,仍然“或为訞言以乱黔首”。
如上所述,上一年的时候,正是由于“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才促使秦始皇颁行禁令,试图以严刑峻法,吓阻这股反抗的潮流,可是现在一查才知道,在平静的表面之下,依旧暗潮涌动。那么,秦廷的法律岂不形同虚设?秦始皇的威严何在?若是任由这帮儒生继续惑乱黔首,岂不天下大乱?必须严查重惩!
后世很多儒生,总是恶毒攻击秦始皇很任性,心有多么残忍,就能多么残酷地镇压知识分子。其实秦始皇虽然心狠手辣,但却是一向很讲究依法治国的,绝不随便胡来。面对反动知识分子的猖狂进攻,秦始皇依然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使御史悉案问诸生”,也就是逐个审问,让这些儒生人人过关。只不过以强大的威权去审查一个个弱小的书生,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因为后来掌握权柄者无数次重复过这种方法。那么,结果到底是什么呢?是“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也就是在酷刑苛法的威逼下,这些儒生们不得不违心地揭发检举他人,这样才能侥幸脱身免罪。
当然并不是所有举报了同辈的人都能不被追究治罪。若是这样秦始皇就失去了追查其事的意义了。因为他想杀一儆百,即《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说“使天下知之,以惩后”。倒霉的,是那最后被朝廷认定的“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
这样通观《史记》相关记载,被秦始皇坑掉的,理应是儒生,而不会是方术士。如前所述,按照始皇长公子扶苏的说法,当时秦始皇所要坑掉的“诸生”四百六十余人乃“皆诵法孔子”,这也清楚说明他们确实一个不差都是儒生。又《史记·封禅书》另外还记载说“诸儒生疾秦焚《诗》《书》,诛戮文学”,这“文学”讲的同样是儒生。这些都可以同上面所做的分析相印证。
至于《史记·儒林列传》所说秦始皇“焚诗书,坑术士”,其上下全文是:
自孔子卒后,……后陵迟以至于始皇,天下并争于战国,儒术既绌焉,然齐鲁之间,学者独不废也。于威、宣之际,孟子荀卿之列,咸遵夫子之业而润色之,以学显于当世。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六艺从此缺焉。
请注意,这里上上下下文谈的儒学、儒书、儒生、儒术,都是儒家之事,与“术士”无涉,忽地讲出“坑术士”一语,与上下文不协,显得相当突兀。
《史记》三家旧注,唯有唐人张守节的《史记正义》释及此语,谈的却只是“坑儒”。古人注书释文,当然要与被注释的正文相对应,不会无端添附离“经”之“注”。所以《正义》这条注释,显示出原文应是书作“坑儒士”而不会是“坑术士”。检南宋时期的类书《记纂渊海》,其引录《史记·儒林列传》此文,乃书作:
秦之季世,焚《诗》《书》,坑儒士,六艺从此阙焉。
可见当时所依据的《史记·儒林列传》,正存有“坑(坑)儒士”的版本。这足以印证上述推论不诬,被秦始皇坑掉的,实际上只是儒士,而与方术士无涉。
说完“坑儒”,再来看“焚书”。
关于“焚书”,如前面引述的《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见,李斯提出这一主张的出发点,是在先确定整个大秦帝国的思想意识都要由秦始皇“别白黑而定一尊”的总体纲领下,“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为此,才需要将“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捐除去之”(《史记·李斯列传》)。具体的做法,是令“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史记·秦始皇本纪》)。
司马迁记述说,秦始皇这样做,是想要“愚百姓”(《史记·李斯列传》),也就是使老百姓的脑子都变得稀里糊涂的。因为读书才会使人头脑清醒,明白事理;依据书本、特别是神圣经典讲出来的话,才会有更大的权威性,才能影响社会公众。像这样弄得那些有文化的社会精英没得书读,他们在社会公众面前也就失去了优势。而若是失去了书中所记正常人行事的参照,失去了往古先人的模范事迹和是非善恶标准,不管他这位“始皇帝”在咸阳宫里发布什么样的指示,人们就都再也不易弄清楚他讲的这些话有多么混账,是多么荒唐,搞不明白天底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这样就会达到“使天下无以古非今”的效果(《史记·李斯列传》)。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私学者妄自非议并批评朝政,是捐除并焚毁民间私传私存相关书籍的基本原因,所以官方“博士官所职”者,并不在毁弃之列;第二,朝廷所要毁弃的民间私藏书籍,并不仅限于儒家的著述,《诗》、《书》等《六艺》之外,还有“百家语”。贾谊在西汉前期撰《过秦论》,阐释秦朝覆灭的原因,述及此事,也说是“燔百家之言”。而这所谓“百家之言”或“百家语”,包括的范围相当广泛,除了“史官非秦记皆烧之”以外,朝廷明令可以存而不去的书籍,只有属于自然科学范畴的“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史记·秦始皇本纪》)。这就意味着焚而毁之的民间藏书,也必然要包括所谓“法家”的书籍在内。
当时所谓“诸子”各家之学,老太史公司马谈归结为阴阳、儒、墨、法、名、道六家(史记·太史公自序)),刘向、歆父子及班固是列出儒、道、阴阳、法、名、墨、从(纵)横、杂、农、小说十家(《汉书·艺文志》)。怎么看,谁来分,“法家”都是其中重要的一家,若谓“百家”之语,当然不可能将其排除在外。
秦始皇连所谓“法家”的书籍也要禁毁,道理很简单,这是因为大前提是“别黑白而定一尊”(《史记·秦始皇本纪》)或“别白黑而定一尊”(《史记·李斯列传》)。“一尊”既定,由哪一路来“以古非今”都不行。不管先讲“黑”,还是先说“白”,哪怕秦始皇嘴里吐出来的话,句句都是颠倒黑白,那也是谁都不能非议、更不能稍许偏离的宇宙真理。你往右偏,讲儒家的圣贤道理,和他立异,当然不行;可是若往左偏,讲出比他更纯正、更地道的“刑(形)名法术”,比他显得还要“正确”,惹出的麻烦也许更大,那会更不行。——天下万民之法,有我定的就够了,他人何得妄言?
透过这样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单纯就对各家学术思想的态度而言,秦始皇可以说是一视同仁的,并没有特别对儒家采取什么贬抑打击的政策,所谓“焚书”,关键是想要禁绝官方管控系统之外的私家藏书,康有为云“焚书之令,但烧民间之书,若博士所职,则《诗》、《书》、百家自存”(康有为《新学伪经考》之《秦焚六经未尝亡缺第一》),乃是指明了当时的实际情况。
至于“博士官所职”范围之内的藏书,虽然很可能也会包括所谓“百家语”在内,但秦廷所设“博士”首先应当是传习儒学的学者,其藏书当然首先也应该集中于儒家典籍。对此需要稍加解释的是,除了朝廷这七十名定额之内的“博士”以外,受其传授而研习儒家经典的那些“诸生”,也不能仅仅依赖耳闻心记而不看书写的文本;至少一部分特别重要的经典,在这些“诸生”之间,会有很多写本存在并流传。看看秦始皇在咸阳城里一次就捉拿到四百六十多名妖言惑众的“诸生”,就能够想见当时这个群体有多么庞大;同时也很容易理解,若是没有其他原因造成损毁的话,会有多少未焚的儒家经典足以留存于世。故宋人郑樵云“(秦始皇)所焚者一时间事耳,后世不明经者,皆归之秦火使学者不睹全书,未免乎疑以传疑”(《通志·艺文略》),这样的说法,自属通人之论。
二、“偶语《诗》《书》者弃市”的确切语义
在《生死秦始皇》一书中,我把西汉时期以前人们所说的“偶言”、“偶语”解作“寓言”,用以说明汉代及其以前“小说家”的性质和主要特征,借此判明北京大学所藏《赵正书》相关纪事的“说事儿”性质。
清嘉庆原刻本王念孙《读书杂志》
顺藤摸瓜,在这一研究过程中对“偶语”的一词的判读,还会把我们的认识带入一个更为重大、或者说是更为影响中国古代总体政治进程和文化面貌的历史事件——这就是它将促使我们由一个实实在在的切口深入下去,看看秦始皇对待儒生和儒学到底是怎样一种态度?
看到“偶语”这一词语,稍稍读过一点儿《史记》并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