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焚书坑儒,其实这是两件事情,但是我们总喜欢打个包、混为一谈。其实你要是去采访一下当事人秦始皇,说不定他还觉得自己有点冤枉,可能会说:“焚书”这件事,我认!“坑儒”这件事,我觉得自己挺冤的!
当时啊,秦始皇为禁锢人们的思想言论,下令烧毁民间收藏的“诸子百家”书籍,仅留下秦国的史书及医药、种植、占卜之类的书,他又将提出“非议”的多个儒生和方士全部活埋,史称“焚书坑儒”。
“焚书坑儒”的来龙去脉到底是怎样的?它产生了哪些积极意义,还有哪些消极影响?
对于秦始皇的为人,无论是贬是褒,大家似乎都有一个共识,即这位始皇帝统一中国之后“焚书坑儒”,大开杀戒,一次就活埋了四百多人。然而,对于秦始皇臭名昭著的“焚书坑儒”事件,学术界一直有不同的意见。
我们先来看看“焚书”事件。
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秦始皇对焚书坑儒的决定发生的很突然,事前没有任何预兆。史载,秦始皇34年,47岁的秦始皇为自己做寿,70多名“博士”(指诸子百家中知识渊博的各类专业人才、技术骨干,并非仅仅指儒生哦)前往皇宫贺寿。
寿宴上,秦始皇的侍卫长周青臣发表了一个长篇大论的演讲,演讲的主题只有一个——拍秦始皇的马屁:“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
对于这种拍马屁的行为,自命清高的“博士”自然看不惯,于是,博士淳于越对秦始皇说:“我还没听说过不学习上古贤者而国家可以长久的,陛下千万不要被周青臣的阿谀之词迷惑了,现在正是居安思危的时候啊!。”
对于淳于越的话,丞相李斯跳出来了,他说:“每个朝代的具体情况都是不一样的,现在有现在的情况,陛下创下亘古未有的基业,他的伟大,又怎是这些读书人知道的呢?现在国家已经统一,最重要的是老百姓要吃饱饭,至于读书嘛,不仅没什么用,还容易惹出事端。”
接着,李斯向秦始皇献策:“焚书”,他的具体内容是:
第一,对于史书一刀切,除了秦国的史书,其他国家的全部烧掉。
第二,对于四书五经和诸子百家之类的书,只有朝廷的博士官、也就是技术骨干们可以收藏研究,民间不许流通。
第三,敢胡说八道、厚古薄今的,杀头甚至灭族,地方官发现情况不报告的,同罪。
第四,期限30天,到期不烧的,抓去戍边、修长城。
此外,还有三种书不烧,哪三种书呢?医药、卜筮、种树三种书。对此我是这样分析的?
其一,皇帝都想长生不老,医药之书其实就是看病、炼丹的书,这个当然不能烧;
其二,古代迷信星象学,卜筮之术是可以用来算国运的,为了基业万事永存,这个也不能烧。其三,种树之书其实就是农业技术方面的书,为了大家吃饱饭,当然也不能烧了。这样看来,不烧这三种书,还真有道理。
对于李斯的建议,秦始皇回答是:“可”,他同意了。可见,焚书是确有其事,说秦始皇焚书,并没有冤枉他。不过,需要指出的是,焚书,针对的是全国的老百姓,并不仅仅指读书人。相反,在焚书方面,读书人中的行业领军者,如博士官等,还是有特权的。
那么,“坑儒”又是怎么回事呢?
话说有一个叫卢生的方士,说可以求仙药,服用后可长生不老。秦始皇一听居然信了,给了不少钱,让卢生等人为自己找仙药。可以想象,这自然是一些江湖骗子了,结果他们卷走秦始皇给的钱物,一溜烟跑了,不仅跑了,还诽谤秦始皇,说他的坏话。
秦始皇听说此事后勃然大怒,又因为有人举报咸阳的读书人中有人妖言惑众,扰乱老百姓的思想,于是,始皇下令逮捕了一些散布“妖言”的读书人,并且严刑拷打,令其互相检举揭发,有四百六十多名方士和儒生被牵连进来。秦始皇一声令下,这四百多号人遂被活埋于咸阳。这就是发生于前年的“坑儒”事件。
从上面这段文字可知,秦始皇坑杀的人,有两个条件:
其一,杀在咸阳的诸生,诸是诸子百家的诸,就是诸多的读书人。既然是诸生,当然不仅仅是儒生了,既然是在咸阳,那咸阳以外的地方也就不追究了。
其二,杀传播了卢生等人对秦始皇谣言的那些“诸生”。这人并非是仅仅儒生,更多的是诽谤了秦始皇的那些方士之类的人。
可见,我们说秦始皇坑儒,倒是冤枉了他了。
焚书坑儒是文化的大毁灭,对知识分子的大摧残,残暴的手段引起人民的不满,迫害知识分子,也禁锢了人们思想。但是,焚书坑儒对于社会的进步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它使封建社会制度得到确立,统一了思想,是统一国家的基础,建立法制,造就了中国“大一统”格局。
秦始皇作为完成中国统一大业的始皇帝,历史功绩非常显赫,同时,因为大兴土木,奴役人民,焚书坑儒等事件,他也成了史书上“暴政”的代名词,他究竟是功大于过还是过大于功,都留给后人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