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知几(刘知幾)在《史通》中讲:“所可祖述者,唯左氏及《汉书》二家而已。”他的意思是,后代能够很好地继承发扬的史家源流家法,只有《春秋左氏传》和《汉书》两家。由于时代变迁、人心不再淳朴,其他的《尚书》、《春秋》、《国语》、《史记》四家的家法体系已经成为过去,人们再用这些家法等于画虎类犬。后来的编年体《资治通鉴》属于《左传》家;后来的断代纪传体正史属于《汉书》家。
《史通》是中国及至世界的首部系统性的史学理论著作,全书主要评论史籍源流,史书体例,编撰方法及前人修史的得失。“六家二体”是刘知几在《史通》中提出的核心纲领,是根据史籍的源流家法及其体裁所做的归纳。
刘知几的“六家”为“一曰《尚书》家,二曰《春秋》家,三曰《左传》家,四曰《国语》家,五曰《史记》家,六曰《汉书》家”。所谓“家”指源流家法,源流指一种传承,家法是史籍旨意、内容、风格、体裁形式的一种综合。
《尚书》主要是以上古的公告命令为主。“盖《书》之所主,本于号令,所以宣王道之正义,发话言于臣下,故其所载,皆典、谟、训、诰、誓、命之文。”刘知几认为周朝之后《尚书》的家法就废掉了,汉三国都没有,晋朝出现模仿《尚书》的史书是守株待兔。汉朝之后文章典籍都比较齐备,如果任意削删裁剪,刻意模仿古文,那就行不通了。
刘知几认为,“逮仲尼之修《春秋》也,乃观周礼之旧法,遵鲁史之遗文;据行事,仍人道;就败以明罚,因兴以立功;假日月而定历数,藉朝聘而正礼乐;微婉其说,志晦其文;为不刊之言,著将来之法,故能弥历千载,而其书独行”。刘知几认为孔子修订的《春秋》是弥历千载的圣人之言,自然不会有后来的儒家学者模仿。
刘知几认为《国语》是搜索《左传》之外的各国逸文编纂而成,自然不会有人模仿。
关于《史记》的缺点,刘知几认为,“《史记》疆宇辽阔,年月遐长,而分以纪传,散以书表。每论国家一政,而胡、越相悬;叙君臣一时,而参、商是隔。此其为体之失者也。兼其所载,多聚旧记,时采杂言,故使览之者事罕异闻,而语饶重出。此撰录之烦者也”。《史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讨论一个政策时,分散在各处;讲述君臣一时之事,却隔离在不同的本纪列传。还有一些杂乱的奇闻轶事,有时还饶舌。刘知几认为《汉书》的家法比《史记》严整,值得后人学习。
刘知几的“二体”为《春秋左氏传》和《史记》,此处的“体”指体裁、文体形式。用比喻说明:家法是一大家子人的综合,体裁是家中一个人的服饰。家法可以包含体裁,但体裁不能包含家法。
刘知几认为《春秋左氏传》是编年体,“系日月而为次,列时岁以相续,中国外夷,同年共世,莫不备载其事,形于目前”。其缺点是详略不得当。刘知几认为《史记》是纪传体,“纪以包举大端,传以委曲细事,表以谱列年爵,志以总括遗漏,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其缺点是存在叙事断离、归类不当的问题。
刘知几的“二体”并不是《春秋左氏传》和《汉书》。(有人因为不了解上述情况而做出的错误判断。)《春秋左氏传》和《汉书》,是刘知几认可的“可祖述”的“二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