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光华,男,年生,北京大学博士,香港科技大学博士后,曾留学日本东京大学,现为五邑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汉语史、古典学、古文献学、学术史、文化史等。发表学术论文60篇,个人学术专著两部。本文承蒙畏友萧旭教授提出宝贵意见,特致感谢。参考文献随文出注,文末不详列。详文参见,庞光华教授《论〈韩非子〉的民众观》,上海社会科学院《传统中国研究集刊》,第21辑,.10。
提要:《韩非子》作为法家的集大成者,在人性论上承袭《荀子》的观点,主张性恶论,进而主张依法治国,而不是以礼义仁爱治国。在《韩非子》看来,民众天生是自私自利的,并不向往美德;民众不服于仁义,只服于威权法律;民众是愚昧的,不能参与治国;民众的利益与国家政府的利益永远是对立的。世俗所赞赏的民众都对治国有害,世俗所嫌恶的民众其实都对治国有利。《韩非子》的民众观虽然有其合理性,但流于片面极端。尤其是厉行法家思想的秦帝国败亡后,两汉的思想家总结秦帝国灭亡的教训正是其严刑峻法、刻薄寡恩。因此,两汉思想家几乎都对法家政治持批判态度。梁启超对法家政治的批判也很深刻。我国先秦的法家思想与现代世界的法治思想完全不是一回事。《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是维护君权,为君王谋划;现代法治思想是以法律限制政府和执政者的权力,为民众谋划。因此,《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导致君主专制,而现代的法治思想却导致民主政治。
关键词:性恶法治民众愚民德教
庞光华教授《论〈韩非子〉的民众观》《史记·曹相国世家》:“参去,属其后相曰:‘以齐狱市为寄,慎勿扰也。’后相曰:‘治无大于此者乎?’参曰:‘不然。夫狱市者,所以并容也,今君扰之,奸人安所容也?吾是以先之。’《史记集解》引《汉书音义》曰:“夫狱市兼受善恶,若穷极,奸人无所容窜;奸人无所容窜,久且为乱。秦人极刑而天下畔,孝武峻法而狱繁,此其效也。《老子》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参欲以道化其本,不欲扰其末。”
《汉书音义》对法家的批判很深刻,认为“秦人极刑而天下畔,孝武峻法而狱繁,此其效也”。
庞光华教授《论〈韩非子〉的民众观》《史记通解·吕太后本纪》太史公曰:“孝惠皇帝、高后之时,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
司马迁称在汉惠帝、吕太后时代,汉朝已经“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没有实行法家的严刑峻法,罪人很少,并没有引发天下混乱,反而天下太平。
“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民务稼穑,衣食滋殖”,这是黄老之术带来的。
最全面批判法家思想的巨著是桓宽《盐铁论》,这部伟大的著作是儒家思想和法家思想的全面交锋,儒家思想基本上全盘否定法家的主要观点,而且论证坚强,令人叹服。
以上两汉时期的思想家对法家专凭刑罚治国的思想所作的批判都是非常精要的。
主要是站在道家和儒家的立场批判法家任法治国的偏颇。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