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只是辅助手段,治国理政不可专任刑罚

庞光华教授《论〈韩非子〉的民众观》

庞光华,男,年生,北京大学博士,香港科技大学博士后,曾留学日本东京大学,现为五邑大学文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汉语史、古典学、古文献学、学术史、文化史等。发表学术论文60篇,个人学术专著两部。本文承蒙畏友萧旭教授提出宝贵意见,特致感谢。参考文献随文出注,文末不详列。详文参见,庞光华教授《论〈韩非子〉的民众观》,上海社会科学院《传统中国研究集刊》,第21辑,.10。

提要:《韩非子》作为法家的集大成者,在人性论上承袭《荀子》的观点,主张性恶论,进而主张依法治国,而不是以礼义仁爱治国。在《韩非子》看来,民众天生是自私自利的,并不向往美德;民众不服于仁义,只服于威权法律;民众是愚昧的,不能参与治国;民众的利益与国家政府的利益永远是对立的。世俗所赞赏的民众都对治国有害,世俗所嫌恶的民众其实都对治国有利。《韩非子》的民众观虽然有其合理性,但流于片面极端。尤其是厉行法家思想的秦帝国败亡后,两汉的思想家总结秦帝国灭亡的教训正是其严刑峻法、刻薄寡恩。因此,两汉思想家几乎都对法家政治持批判态度。梁启超对法家政治的批判也很深刻。我国先秦的法家思想与现代世界的法治思想完全不是一回事。《韩非子》的法家思想是维护君权,为君王谋划;现代法治思想是以法律限制政府和执政者的权力,为民众谋划。因此,《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导致君主专制,而现代的法治思想却导致民主政治。

关键词:性恶法治民众愚民德教

庞光华教授《论〈韩非子〉的民众观》

东汉班固《白虎通》卷九《五刑》:“聖人治天下,必有刑罰何?所以佐徳助治,順天之度也。故懸罰賞者,示有勸也。設刑罰者,明有所懼也。”

《白虎通》的观点虽然也主张圣人必有刑罚,但与法家完全不同,没有专恃刑罚,而是认为刑罚是辅助德教的,只起辅助作用,称:“所以佐徳助治,順天之度也”。

可见《白虎通》认为刑罚只是辅助手段,治国理政不可专任刑罚。

庞光华教授《论〈韩非子〉的民众观》

《史记·曹相国世家》:“参去,属其后相曰:‘以齐狱市为寄,慎勿扰也。’后相曰:‘治无大于此者乎?’参曰:‘不然。夫狱市者,所以并容也,今君扰之,奸人安所容也?吾是以先之。’《史记集解》引《汉书音义》曰:“夫狱市兼受善恶,若穷极,奸人无所容窜;奸人无所容窜,久且为乱。秦人极刑而天下畔,孝武峻法而狱繁,此其效也。《老子》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参欲以道化其本,不欲扰其末。”

《汉书音义》对法家的批判很深刻,认为“秦人极刑而天下畔,孝武峻法而狱繁,此其效也”。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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