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资治通鉴》至“荆轲刺秦”章节,发现和《史记》有很大不同,司马光最后对“太子丹”与“荆轲”的评价也十分负面,可谓无任何可取之处。
电影《荆轲刺秦王》剧照
论太子丹:
臣光曰:燕丹不胜一朝之忿以犯虎狼之秦,轻虑浅谋,挑怨速祸,使召公之庙不祀忽诸,罪孰大焉?而论者或谓之贤,岂不过哉?
司马光认为“荆轲刺秦”是太子丹是为泄自己一时之私愤而非真正为了燕国国家利益的行为,且用刺杀这样的手段来讲,是根本起不到削弱秦国、壮大燕国的目的的,这样做只是加速燕国的灭亡罢了。于是司马光便紧接着阐述了何谓从国家利益角度出发做真正有利于国家的大事,原文如下:
夫为国家者,任官以才,立政以礼,怀民以仁,交邻以信。是以官得其人,政得其节,百姓怀其德,四邻亲其义……丹释此不为,顾以万乘之国,决匹夫之怒,逞盗贼之谋,功隳身戮,社稷为墟,不亦悲哉!
电影《荆轲刺秦王》中太子丹形象
司马光认为太子丹作为大国的执政者真正要做的事情是:选贤、任能、亲民、邦交……但事实上身为王者的太子丹却只在逞匹夫之勇,并最终直接导致身死国灭。
所以,司马光认为太子丹身在其位却未做该做之事,而让情绪决定自己的行为,不走正道选择捷径……这样的人根本不能称之为“贤”,只能碌碌之流罢了!
同样,太子丹在与同期的秦始皇对比,在对“组织”的理解上真的就是高下立判了:首先,秦始皇没有因为和太子丹有同在赵为质的经历而让其私交高于国家利益;“荆轲刺秦”后的伐燕之战,燕王献上太子丹首级以求和,秦始皇不为所动仍然下令进攻,可见其政治视野也可见其坚定的决心与意志。
李雪健老师扮演的秦始皇
所以就司马光对太子丹的评价我也是深以为然,确实是一个明显的短视之君。
论荆轲:
荆轲怀其豢养之私,不顾七族,欲以尺八匕首强燕而弱秦,不亦愚乎!故扬子论之,以要离为蛛蝥之靡,聂政为壮士之靡,荆轲为刺客之靡,皆不可谓之义。又曰:“荆轲,君子盗诸。”善哉!
司马光是说荆轲心怀报答太子姬丹豢养的私情,不顾及全家七族之人会受牵连,想要用一把短小的匕首使燕国强大、秦国削弱,这难道不是愚蠢之极的行为吗!所以扬雄对此评论说,要离的死是蜘蛛、蝥虫一类的死,聂政的死是壮士一类的死,荆轲的死是刺客一类的死,这些都不能算作“义”。他又说:“荆轲,按君子的道德观念来看,是类如盗贼之辈了。”
张丰毅老师的荆轲形象
很显然司马光的评价是很低了,但在我看来,人生总有选择和取舍,毫无疑问荆轲是重情重义的代表,是勇毅前行,奋不顾身的英雄。
自荆轲起便有了侠客志士,形成了一代又一代的大侠……
但是如果从现代史学(或是上帝视角)来说,荆轲刺秦的行为无疑是“逆时势”的,他以他个人力量来阻止历史车轮的滚滚向前,很显然这是不可能成功的。所以荆轲的行为只能仅仅局限于“义”而不能上升为“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高度!
通读起来《资治通鉴》的观点不同于《史记》,这是因为两位作者的出发点不同,司马迁在写《刺客列传》时有很强的个人英雄主义倾向,对他们的行为充满倾佩之情。而司马光则不同,他是站在“在位者”的角度,从一个高屋建瓴的高度来看待的,所以需要个人行为符合国家利益。当然了这也十分符合《资治通鉴》这本书的作成初衷——为帝王将相的教科书!
我认为两部作品的描述应当无高下之分,只是立场不同的见解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