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繁与简顾炎武,方苞,刘大櫆,姚鼐,魏禧

大家好,我是陈中宇,今天来和大家聊一聊论繁与简。(一)顾炎武“辞主乎达,不论其繁与简”说顾氏《日知录·文章繁简》中提出了“辞主乎达,不主乎简”的观点。他认为文章修辞要求传情达意,不应离开情意之达而执意求简。他以《孟子·齐人有一妻一妾》章为例,说明其所以重叠“良人出,则必展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乃是出于表情达意的需要,“必须重叠而情事乃尽”。而这样的描写,正是孟子“文章之妙”。顾氏赞同刘器之对《新唐书》“叙事好简略其辞,故其事多郁而不明”的批评,也赞同黄震《黄氏日钞》对苏辙《古史》简略不当的批评。如《史记·得里子传》:“母,韩女也。格里子滑稽多智。,《古史》却改为:“母,韩女也,滑稽多智。”黄震批评说:“似以母为滑稽矣。然则,‘樗里子’三字其可省乎?”因而顾炎武要求辞达情意,自然成文。他强调说:“辞主乎达,不论其繁与简也。繁简之论兴而文亡矣。”(二)方苞、刘大櫆、姚鼐、魏禧主简论方苞《与程若韩书,中谈及“志”体的写作,从而论及繁简。他提出:“夫文未有繁而能工者,如煎金锡,粗矿去然后黑浊之气竭,而光润生。《史记》《汉书》长篇,乃事之体本大,非按节而分寸不遗也。”他认为“繁”则不能“工”,可见是主“简”的了。不过他所说的繁简,不仅指表达,也包括选材在内。刘大櫆《论文偶记》主张“文贵简”:儿文笔老则筒,意真则简,辞切则简,理当则简,味淡则简,气蕴则简,品贵则简,神远而含藏不尽则简,故简为文章尽境。程子云:“立言贵含蓄意思,勿使无德者眩,知德者厌。”此语最属有味。刘氏所说的“简”,不仅与风格、文辞有关,而且与神、意、理、气、味等有关。总的来说,兼指文章内容而言,重在文章的风格、境界。姚鼐在《与陈硕士》中指出:“作文须见古人简质惜墨如金处。”“叙事之文为繁冗所累,则气不能流行自在。”则偏重于语言文字表达之“简”。魏禧也主张“简”。他在《日录论文》中提出“古人文法之简,须在极明白处,方见其妙。”他要求做到字约而义丰,词简而义明。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用极少的词句包含丰富的信息量,并且不用注释一看就明白。魏氏举出《左传》中“秦伯优用孟明”句就是简妙的佳例。因为只一“犹分字可以包含“五种义味”:“孟明之再败,孟明之终可用,秦伯之知人,不以再败而见弃,时俗人之惊疑,君子之叹服。”而这五种“义味”“皆一一如见,不待注释解说而后明。”魏氏称赞说:“如此乃谓真简,真化工之笔矣。”(三)钱大昕、魏际瑞论繁简并重钱大昕在《与友人论文书》中说:“文有繁有简,繁者不可减之使少,犹之简者不可增之使多。《左氏》之繁胜于《公》、《谷》之简,《史记》、《汉书》互有繁简,谓文未有繁而能工者,非通论也。”可见他反对方苞“文未有繁而能工”的观点,主张繁与简并重。魏际瑞主张不能孤立地论繁简,应服从于文章题旨、情理、气格的需要。根据文章题旨、情理表达的需要,他总结了三种情况:一是“文章有宜简者”。如《孟子》:“梁惠王日: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已。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西。河东因亦然。”这“河东凶亦然”就是“宜简者”。魏氏认为、“移民移粟,述事而已,事止语毕,拔则无味也。”二是文章“不宜简者。,如《孟子》:“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箱之音,举疾首盛额而相告日:吾王之好鼓乐,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父子不相见,……此无他,不与民同乐也。”今王鼓乐于此,百姓闻王钟鼓之声,管翁之音,举欣欣然有喜色而相告曰: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此无他,与民同乐也。”此段的主旨写王与民同乐则民闻乐而喜,不与民同乐则民闻乐而优。“情相比而苦乐著”,因此这种不宜简者,乃文章的题旨所决定的。三是文章“宜简而不得不详者”。魏氏举以《尚书·虞书·舜典》为例。从文章气格的角度考虑,魏氏认为,对古人文字中的累句、涩句、不成句处,如果修改后有伤气格,则宁可不改.如《公羊传》:“齐使跛者逆踱者,秃者逆秃者,妙者逆吵者”句,刘知几认为是烦句,宜删为“各以类逆”。魏氏则认为这样剧改有伤气格,“简则简,而非公羊……之文,又于神情特不生动。”主张“宁存其自然”。魏氏的观点比顾炎武更为具体而精当。但他还认为文不可用陈言,诗却可以用陈言,用古人成语。这种看法显然是有些偏颇的。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rzdk/7291.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