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皇帝刘邦的30个逆天过人之举4约

刘邦入关,约法三章、黜秦苛政、善待百姓的故事,是千古流传的历史佳话和名著于世的历史典故,历来被有良知的仁人君子和贤者良才津津乐道、孜孜以求。此事往往被按在萧何身上,或按在萧何身上的东西比较多。有一部京剧,叫《萧何月下追韩信》,里面有一句唱,叫“我也曾约法定过三章”,好像是说,是萧何最先搞的“约法三章,废秦苛政”,但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是刘邦最先提的“约法三章,废秦苛政”,萧何只是依策而行,辅助刘邦治理天下、安抚百姓、制定和实行了一些具体的利民惠民政策和举措,而首倡约法三章、黜秦苛法,实行惠爱利民政策的,应该是刘邦。

按照《史记》记载,刘邦于汉元年10月(公元前年10月)进入霸上,秦王子婴素车白马,拿着皇上玉玺前来投降。接着刘邦到秦王宫转了一圈,打算留宿秦王宫,被樊哙、张良劝止。接着刘邦还军霸上,随后刘邦就召集秦地百姓,宣布自己的惠民之策。这期间时间很短,不可能先由萧何授意刘邦,并由萧何搞出一套惠民政策或意向后,再呈给刘邦,再由刘邦宣布。肯定是这种想法早就存在于刘邦的脑子里了,刘邦进入关中,便亲自召集秦地百姓,宣布自己的惠政,再由萧何根据刘邦的意思去具体制定宽刑惠民的政策。这就是说,约法三章,缓政轻刑,应该是先由刘邦首唱和定调的,然后再由萧何去具体落实,最起码是由刘邦和萧何等一起商定的。

以下是《史记》原文的记载:

召诸县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无恐!且吾所以还军霸上,待诸侯至而定约束耳。”乃使人与秦吏行县乡邑,告谕之。秦人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沛公又让不受,曰:“仓粟多,非乏,不欲费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

这段文字翻译过来大意是:

刘邦还军霸上后,召集秦国本地各个县的父老百姓说,你们遭受秦朝苛法的残酷统治很久了。秦朝苛法规定,议论朝廷过失的灭族,在街上交头接耳的杀死后尸体扔在大街上。我与各路诸侯已经约定好了,先入关者就在关中做王。我应当做关中王。我现在与你们约定:我制定的法律只有三条:杀人者判死罪,伤人者和偷窃者,按照相应的罪过处罚,其他的秦朝苛法一律废除。各官府的公务人员仍守原职,继续办公。我来的目的,是为老百姓除害,不是来侵夺残害你们的,你们不要害怕。接着,刘邦派人到关中各地向老百姓宣示自己的意旨。秦地百姓大喜过望,纷纷贡献牛羊酒食犒劳刘邦的军士,刘邦一概谢绝,说:“现在军饷够吃,不想破费老百姓”。秦地老百姓更加高兴,只怕刘邦不做关中王。

这段文字说明,刘邦进入关中后,头脑非常清醒、思想非常贤达、目标非常明确,那就是:轻刑宽政,善待百姓,废除秦苛法。这个治国取向和目标应该是刘邦的一种自动自觉之为,非是他人授意,或主要不是他人授意。因为刘邦在骨子里就有一种亲民善民意识,这种意识,在刘邦做泗水亭长,押送劳工到骊山为秦始皇修墓,中途放跑劳工这件事上,就已经表现的非常明显了。

提到刘邦亲民爱民的仁义之举,一些人,包括专家教授,总喜欢拿《史记》记载刘邦“好酒及色”说事。其实,好酒,喜欢喝酒,不能说明什么,我们有些开国将帅就喜欢喝酒。好色,也不能说明什么,食色性也,那个时候男女之间的关系,并不像现在规定得那么严格。刘邦三十几岁了,还没结婚,跟个别女人有点瓜葛,也属正常,我们并不能要求刘邦奉行禁欲主义。再则,他跟个别女人有些瓜葛,也没听说过他强迫过谁。还有,说刘邦心狠,项羽要杀他父亲太公,他竟说你杀了我爹,分我一杯肉汤,这是典型的心狠。说刘邦贪生怕死,甚至不顾亲情,是说刘邦在逃跑过程中,由于后面楚军追的急,他曾想把与他同乘一辆车的儿女踹下车,这是典型的不顾亲情。

后面两个事例,常被有些专家拿来挖苦刘邦、贬损刘邦、抨击刘邦,说刘邦如何如何烂、如何如何不堪,其实刘邦当时之所以这样做?自然有刘邦的奥秘和原因,有些见识短浅的专家怎么能参透其中的奥秘呢?这两件事,我们在这里不深入讨论,将辟专门话题讨论。敬请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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