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游侠是指那些身怀绝技、有勇有谋、大公无私的武林高手。他们常常游走于江湖之中,行侠仗义、惩凶除恶,做出一些让百姓称颂敬仰,而一般人不敢做或做不到的义举。《游侠列传》里主要写了三个人,朱家剧孟和郭解。在司马迁看来,这是一群“言必信,行必果,诺必诚,不爱其躯,赴人困厄的士”他强调的侠是见义勇为、人缘好,而不在乎是不是武艺高强,却在江湖上名头很响。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普通游侠荆轲刺秦留下一段惊世之举;专诸乔装献鱼,使吴王僚丧命;聂政感恩严仲子知遇之恩,仗剑入阳翟,以白虹贯日之势,刺杀侠累于阶上,因怕连累与自己面貌相似的姊姊荌,遂以剑自毁其面,挖眼、剖腹自杀;金庸笔下,塑造了一个又一个忧国忧民、不求回报地去帮助人的侠客,郭大侠:“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令人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
侠士是先秦时期一个特殊的社会阶层,他们的地位比平民高,是一群崇尚武力的低级贵族。他们有着高超的武艺,在春秋战国时期被统治者所看重,将他们组织起来成为专职武士,给予他们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在这群专职武士中,有些因为母国被灭,或者其他原因脱离了原来的母国,成为浪迹四方的武士,成为不遵守“敬上畏法”规则的游民,成为“以武犯禁的”武装分子。他们不事生产,具有很大的流动性,社会关系广阔,不愿意接受国家法制的约束。由于“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侠士们往往容易聚集在一起,形成一股势力。
这种势力就是金庸先生描写的“江湖”。在现实中,侠士们的势力和政府势力在某些方面必然会起冲突,政府为了社会安定,必然会打击这些“以武犯禁”的侠士。韩非子就认为这些游荡的武士们会挑战中央专制集权的权威,应该予以打压。所以在当时的法家看来,这些人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是五害之一。“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不管侠士做了什么,首先他要代表正义。他可以反抗秩序,可以不服从国家的管理,可以藐视法律规则,但他必须有符合大众的三观和道德体系,否则就是尚武的强人,而不能称之为“侠”。
他们必须遵循一定的社会规则,他们必须言而有信,必须解人危难,“救人于厄,振人不赡”。侠士们有一个特点,就是极端重视自己的名誉。为了名誉,侠士们可以不惜生命去维护,“重名轻利”是他们的共同特点。“侠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追求人的精神品德,重义轻生,敢于对抗强暴,积极向上的人生观、追求公平的世界观和不畏强权的价值观,是我们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