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厉、宣之际的“共和行政”是西周历史上的大事件,它是两周之际社会变革的产物;同时,也可以说,“共和行政”徐徐拉开了两周之际更为剧烈社会变革的巨大帷幕。毫无疑问,“共和行政”之“共和”本义是指“共伯和”这位具体的历史入物,共伯和也是“共和行政”这一重大事件和历史政局中的关键人物。那么,共伯和的具体身份如何?他又是如何入主周王室并参与和主持了西周厉、宣之际这一长达十四年的危乱政局的呢?
“共伯和”身份考
对于《汉书·古今人表》中提及的“共伯和”,颜师古注释说:“共,国名也;伯,爵也;和,共伯之名也。共音恭。”’颜氏明确说明“共伯和”乃共国之君,名为“和”,共伯和是以一地方诸侯的身份入主中央,并参与了“共和行政”的。此点几为承认“共伯和”此人存在的历代学者的共识,但出于对“共”地的不同认识,学者们对“共伯和”的身份也有着不同的说法。
在对《汉书·地理志》所载“河内郡”下辖之“共”县作注时,颜师古特别引用了三国时期曹魏著名学者孟康的说法,指出“共”地乃“共伯入为三公者也”,此注释引起了诸多学者的重视。为了便于对“共伯和”的真实身份作出合理甄别,我们认为首先应该对西周“共”地所在作出恰当准确的定位,然后在此基础上探绩索隐,勾勒出与共伯和最为匹配的人物身份形象。
西周“共”地所在
在谭其嚷先生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一册)“西周时期中心区域图”中,标有两处以“共”命名的地方。‘这两处“共”地大致位于同一纬度,分处径水和淇水流域,虽然地域相隔很远,且没有直接联系,但却都于史有征。对于径水流域之“共”地,文献记载仅见于《诗经·大雅·皇矣》篇,《毛诗正义》郑笺“共”为国名,单就“共”地而言,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胡承琪《毛诗后笺》’、陈负《诗毛氏传疏》’等均从郑笺,惟朱熹《诗集传》认为“共”乃“阮国之地名,今径州之共池是也。”,程俊英先生在前人基础上,对《诗经》“共”地作了全新注释:“共,古国名,在今甘肃径川县北。”核之以相关历史事实,我们认为程先生的认识是非常正确的。
上述“密”,又作密须,为径水流域一古国。密须国始建于何时不可考,但可以肯定它在商代就已经存在,在经水流域颇具影响力,《诗经》、《竹书纪年》、《史记》等早期著作均对其有所记述。《史记·周本纪》载:“明年,伐密须。”由裴胭《史记集解》和张守节《史记正义》可知,此密须国乃姑姓之国,地处汉安定郡阴密县(约当今甘肃灵台县西)。”径水流域是早期周人的重要活动区域,也是周人东进扩张的重要后方基地,密国侵犯阮国、共国、旅国,打破了这一区域的既有势力格局,不符合周人的战略规划,周人自然要对密国加以遏制和制裁。《竹书纪年》记载:“帝辛三十三年,密人降与周师,遂迁于程。”密须国作为地方一霸,对周人不甚服帖,成为周人东进扩张的后方疑虑,文王率周师攻伐密须国,迫使姑姓密须国投降,这使周人在关陇区域的势力范围更为牢靠,文王遂将都城迁到处于关中核心区域的程地。
此处之密康公,乃密国之君。对于此时之密国,学界多认为乃姬姓之国。吴曾棋曰:“密本姑姓,周灭之以封姬姓,而仍其旧名不改。”但汪远孙却指出:“密有二:姬姓者在河南……姑姓者在安定·一今在甘肃平凉府灵台县西五十里。据此,则安定之密,姑姓,非姬姓也。”‘笔者认同汪远孙的说法,原因有三:首先,上引《竹书纪年》明谓“密人降与周师”,应该意指密人降服于周人,而非被周人灭国。其次,西周时期姬姓国被灭者很少,被周王室所灭者更是几乎没有。再次,周共王虽然不是大有为之君,但也很少见到后世史家对其有过多贬词,想来也算不上是一个昏庸之君,倘若密国为姬姓,密康公仅因女色问题得罪了共王,共王便发怒攻灭同姓之国,免不了引来当时和后世之人的严词批评,但事实好像并非如此。想必周共王因女色而灭密仅是托辞而己,径水流域古密国最终被灭,当是出于共王的其它战略考虑。
笔者认为,将西周共王时期的密国看作姬姓之国,于理不合,应该还是将其视为姑姓之国为当。由此可知,商末周初,周人并没有彻底消灭径水流域的古密国,密国一直到周共王时期仍然作为周人附属国存留于径水流域。古密须国是径水流域势力相对强盛的地方诸侯国,在周人未出面干预之前,他可以迅速侵占阮国及共国土地,然而当周人出兵后,密人又不堪一击,先是被击败投降,后又轻易被灭国亡氏。面对周人势力,作为径水流域地方一霸的密须国力量尚且如此弱小,可想而知,当时作为周人附属小国的古共国,其力量更是极度微弱。它随时都有可能被周围大国蚕食和侵吞,在商末周初的国际格局中,径水流域古共国不可能产生太大的社会影响力。周王朝建立以后,共国要么是经过周初大分封,从而变成了某一诸侯的封地或卿大夫的采邑;要么是被周围强大的戎狄势力逐步蚕食和侵吞了。
总之,自西周王朝建立后,径水流域古共国便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此后再未见诸史籍记载。然而,西周厉、宣之际的“共伯和”却是一位有着相当大的政治军事权势和社会威望的公众人物,他对西周末年王朝政治格局的稳定和延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共伯和所居住的“共”地也应该是一个有着足够社会影响力的大国所在地,绝对不可能是《诗经·大雅·皇矣》篇中所提及的那个任人宰割,历史线索非常模糊的径水流域弱小古共国,作为地方诸侯的共伯和,其所居之地和所在之国当另有所本。
《诗经·大雅·皇矣》篇记载了径水流域的古“共”国,而《左传》、《史记》等古籍则记载了淇水流域的另一“共”地。贾速和杜预将大叔段出逃的共地释作“国”,严格讲来,我们应当将其理解为故“共”国。因为到了西周春秋时期,淇水流域故共国已然变成了卫国属地,完全失去了昔日独立政治实体的地位。“大叔出奔共”,实际上就是投奔了卫国,郑伯无法跨越郑、卫边境继续追杀大叔段,大叔段因之得以在共地保全性命。同时,卫国的州吁也得以顺理成章地和大叔段联合在了一起,他们互相利用,各取所需。
此中的“卫亡人”当包括跟随大叔段发动叛乱失败后逃奔到卫国的这股势力,卫州吁利用大叔段所控制力量的帮助夺取了君位,作为回报,卫州吁也联合多国力量欲帮助大叔段夺取郑国君位。《左传》相关记载可对《史记·卫康叔世家》的以上记述起到一定的旁证作用,另外,隐公二年又载:“郑人伐卫,讨公孙滑之乱也。”杜注:“公孙滑,共叔段之子。”郑伯弟段先是被称为“大叔”,逃亡共地后,又有了“共叔”的称谓,虽然大叔段、公孙滑父子曾经试图联合卫国力量夺取君位,但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支郑国流亡者势力此后便长期留居卫国共地。
《左传》阂公二年载:“卫之遗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为五千人。”杜注:“共及滕,卫别邑。”’杨伯峻先生认为,隐公元年“大叔出奔共”中的“共”地“即阂二年‘益之以共、滕之民’之共,本为国,后为卫别邑,即今河南省辉县。振鹤师在注《汉书·地理志》“河内郡”下辖之“共”县时,综合历代诸家说法,最后明确指出,故共国“治今河南辉县市。”总之,今天的河南省辉县曾经是淇水流域古共国所在地,而在西周春秋时期,它则变成了卫国的属邑。
卫国作为周“宗子”之国,是西周首批分封诸侯国之一,周王室对卫国寄予厚望,希望卫国能够较好地监控殷商遗民,以“作周厚屏”。只可惜卫国地处中原诸国、殷遗“顽民”乃至戎狄势力包围之中,区位优势不明显,发展空间有限,未能如周边诸国一样发展壮大起来,后来深受翟人逼迫,都城屡迁,几近亡国。即便如此,卫国在两周之际仍然位居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大国之列,它的完全衰弱是春秋中晚期以后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