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公元前99年,正当司马迁全身心地撰写《史记》之时,却遇上了飞来横祸,这就是李陵事件。这年夏天,武帝派自己宠妃李夫人的哥哥、贰师将军李广利领兵讨伐匈奴,另派李广的孙子、别将李陵随从李广利押运辎重。李陵带领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孤军深入浚稽山,与单于遭遇。匈奴以八万骑兵围攻李陵。经过八昼夜的战斗,李陵斩杀了一万多匈奴,但由于他得不到主力部队的后援,结果弹尽粮绝,不幸被俘。李陵叛国降敌的确凿消息传回朝廷后,汉武帝震怒,朝堂上也一片大哗。群臣都惊诧于一向标榜忠义的将门李陵竟然如此贪生畏死,也对他这种辱国行为愤愤不已,异口同声地指责。就在这种情景下,司马迁却跳出来大唱反调,为李陵贪生怕死,叛国降敌的行径编造借口,大加开脱。他认为李陵平时孝顺母亲,对朋友讲信义,对人谦虚礼让,对士兵有恩信,常常奋不顾身地急国家之所急,有国士的凤范。司马迁对汉武帝说:李陵只率领五千步兵,深入匈奴,孤军奋战,杀伤了许多敌人,立下了赫赫功劳。在救兵不至、弹尽粮绝、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仍然奋勇杀敌。就是古代名将也不过如此。李陵自己虽陷于失败之中,而他杀伤匈奴之多,也足以显赫于天下了。他之所以不死,而是投降了匈奴,一定是想寻找适当的机会再报答汉室。司马迁为李陵的辩护触怒了汉武帝,汉武帝认为他是在讽刺带领主力却战败而归的李广利,把李陵兵败投降的责任推卸给李广利救援不及时,于是震怒,不仅处死了李陵的母亲、妻子和儿子,司马迁也被判死刑。当然,司马迁后来甘受腐刑,忍辱负重地活了下来,完成了历史巨著《史记》。当然,现存史料中没有司马迁与李陵深交的记载,所以如今也无法确定司马迁冒天下之大不韪为叛徒辩护的动机,不知道是私交甚笃,还是出于如今民主国家中开明的“战至绝境投降无可厚非,及时投降是指挥官保全士兵的责任”这种思想。但以当时汉代的风气而言,司马迁的言论却严重不合时宜,不啻于是在为叛国行为张目。汉武帝如果放任甚至支持司马迁的荒诞言论,那无疑是给其他武将战败降敌开了一条出路。投降了仍然能被当作功臣,家人无恙,以后人人再无后顾之忧,谁还会为国家死战沙场?那么问题来了,李陵在无法继续战斗的情况下投降敌军,究竟是不是犯罪?汉武帝杀他全家究竟有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他后来被匈奴释放回到家乡,是否仍然会受到追究?汉初的法律《贼律》明文规定,驻守边境据点将士叛变、主动投降敌军的,或者是在敌军来进攻时作战不力投降的,和企图谋反、临阵脱逃同样处理:“皆要(腰)斩。其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本人从腰部一断为二,全家族诛(父母、妻子及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全部处死)。所以这条汉律的意思很明白,就是要求将士要为朝廷奋战到死,即便是已丧失作战能力,也要为国捐躯,绝不可被对方俘虏。也就是说,汉武帝在得知他投降匈奴时,已经可以按法处置将他全家族诛,不必再有他叛变、帮匈奴练兵这一情节。而且,我们要知道,在汉文帝的时候,李陵的祖父李广也曾兵败、受伤后被匈奴活捉,李广夺了匈奴的马匹、弓箭,奋力逃回汉境,但却被捕下狱,被指控“亡失多”(损失士卒过多),“为虏所生得”(被敌军活捉),两项罪名,判处“当斩”。后来依靠爵位以及纳粟“赎为庶人”。综上可见,李陵被汉武帝满门抄斩实在是罪有应得,毫不冤枉。再告诉大家一个史实。汉武帝死后,汉朝使节告知李陵,新皇即位,大赦天下,他已经能够归汉了。可李陵却说:“丈夫不能再辱”,拒绝回到汉朝。李陵有这种反应其实并不奇怪,他不肯归汉的原因也绝不是他自己说的什么“不能再辱”。他的家人被汉廷屠尽,岂能不怀恨于心?而且归汉后他是千夫所指的汉奸,在匈奴他却是当朝驸马,官高爵显,还组建了新的家庭,他又怎么可能返回故国呢?李陵在匈奴居官二十五年,后因病而亡。比起他麾下战死在异国的那五千忠勇士卒,他的后半生还算是相当不错地,不仅锦衣玉食,还拥有不小的权力,当年那些把他麾下五千兄弟斩杀殆尽的匈奴兵,如今也都成了他这个昔日俘虏的属下,每日还要受他的训练和节制,也算是扬眉吐气了一把。公元前56年,其子趁匈奴内乱,拥立乌藉都尉为单于,兵败后被呼韩邪单于捕杀。由他已经具有拥立单于的实力,有夺取匈奴大权的野望也可以看出,李家在匈奴根基颇深,李陵之子是高阶统治层中的一员,这也从侧面印证了李陵投降后在匈奴的地位颇高。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erlanlan.com/tzrz/79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