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传记时,传记作家会采取某种特定的方式或策略,来重塑自己的传主。不同的传记作家采取的写作策略也不尽相同。在普鲁塔克与司马迁的传记中,也能够体现出作者独特的写作策略。无论是《希腊罗马名人传》中普鲁塔克比较希腊人和罗马人,还是《史记》中不同传记之间的互见法的运用,都在折射出传记作家在“以文运事”方面的独特魅力。
中西传记的差异性描述普鲁塔克在著作中搭配比较希腊名人与罗马名人时,往往认为二者某些方面存在着相似的特点。这在研究过程中确实能够感受到相比较的二者间的共同点。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大部分普鲁塔克的传记中,不同点比共同点要多出不少。在《忒修斯、罗慕洛合论》中普鲁塔克列举了七点忒修斯与罗慕洛各个方面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其中相同点仅有一例,不同点却有六例。关于忒修斯和罗慕洛的业绩,普鲁塔克认为忒修斯是出于自愿去“追求伟大的成就”,罗慕洛则是出于对极刑的恐惧才鼓起勇气闯荡。论及二人的主要功绩,罗慕洛杀死了阿尔巴的暴君,忒修斯则自愿选择最艰难的道路并惩治了可怕的歹徒。罗慕洛会凭借一腔怒气去对待自己的兄弟,并且产生了极其不幸的后果。将希腊人与罗马人做对比不是普鲁塔克的首创。在普鲁塔克以前,传记写作就非常流行,普鲁塔克的父亲就是一位传记作家。而且普鲁塔克的对比方法是有迹可循的。罗马史学家瓦罗创造出这一对比的方式对希腊传主和罗马传主进行介绍,在奈波斯的传记作品中也能够寻得这种对比的方法,只是这时的对比方法并没有像在《希腊罗马名人传》中那样作为唯一的主要的比较方法而存在,大多是由于不自觉的运用,并没有形成理论性的写作方法。令人惊讶的是,在《史记》中这种方法的运用也较多见,但是在整个《史记》中篇幅不是很大。《史记》中也有将两个人物对比描述的情况,且篇末有一段“太史公曰”来作为总结。这与《希腊罗马名人传》中的合论较为相似。但有所不同的是,司马迁将两位传主放在一部传记当中,也就是说一部传记有两位传主,且有时并不能够为其分出主次地位,甚至还有如《游侠列传》这样的类传。相比《希腊罗马名人传》中对传主的对比,在包含两个传主的传记中,司马迁的分类更能够站住脚。司马迁笔下的双人传记基本上是相同点大于不同点,因此放置在一起更显出司马迁想要表达的核心观点。《希腊罗马名人传》以两个传主的相似点为前提进行叙述,但结果却是“异大于同”,《史记》以两个传主的共同点为基础进行记述,其结果是“同大于异”。究其原因,在于普鲁塔克所认为的相似仅仅只是他们的某一人生经历和性格相似,而司马迁所认为的相似是他们的抱负、志向以及愿望相似。前者倾向于形而下,后者倾向于形而上,普鲁塔克并没有深刻的觉察到人的心理和事物会随着时间而发生变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普鲁塔克比较的前提条件流于表面,司马迁比较的前提关乎着传主将依照内心的渴望继而做出一系列的后续行为,为之后的行动轨迹提供内在动机。因此,两部传记著作的记述模式才会有如此大的差别。中西传记的互见性叙写互见法是司马迁独创的写作艺术手法,指利用多篇传记中的叙述,抽丝剥茧进而补充某一传主的品性,使人物形象达到丰满的写作方法。亦或者是对某一传主的描述在另一传主的传记中出现时,这位传主作为次要人物出场,并且关于他的描写则成为他性格的补充。《史记》在“史料的安排处理上”,互见性续写非常频繁,殊不知这样一种写作手段竟能够在西方传记作品——《希腊罗马名人传》中也能得见。司马迁对这种方法的运用非常熟稔且有意识地将这种方法运用到自己的著作中,而普鲁塔克显然对自己使用的这一写作方法并没有达到高度的认识,文本中互见法的运用也显得不那么成熟。李少雍先生提到,《希腊罗马名人传》和《史记》都运用了互见法,认为可以避免辞费。在《希腊罗马名人传》中,每一篇传记之间常常有历史背景或相关故事情节重合的情况发生,对这种情况,普鲁塔克往往直言相关的这一段细节或背景线索去另外一篇传记当中去寻找。如《忒修斯传》中,普鲁塔克清晰地交代了客蒙在寻找忒修斯遗骸这件事的细节。他还表示在客蒙的传记当中也叙述过这一事件,只是他表述的是客蒙占领岛屿和将忒修斯遗骸带回故土的细节。在对比了《忒修斯传》与《客蒙传》中的同一事件之后,我们能够很清楚地看到,普鲁塔克分别在两部传记中详略得当地叙写了这一故事。从这几部传记的写作策略来看,我们很难否认普鲁塔克对互见法一无所知。从功能上看,《希腊罗马名人传》中的互见法运用大多用于避免历史背景的冗杂拖沓和某一历史事件的重复叙述,因此将一段故事情节拆分开来,有详有略安排。《高祖本纪》与《项羽本纪》中也运用到互见法。高祖刘邦十分细致地说出项羽的罪状,但这一细节在项羽的传记中却并没有详写。从根本上来看,司马迁的这一处理非常合理。刘邦细数项羽罪状实则是为了突出刘邦的“玩弄政治”,放在《高祖本纪》之中非常适合,而倘若将项羽的罪状放在《项羽本纪》中并全部详写,反而对突出项羽的个性全无益处。司马迁做此处置既是为了突出刘邦的善于玩弄权谋政治,也为了项羽的性格的完整性,因此,互见法的作用便可一目了然,即有详有略,互为补充,既能保证传主个性的完整性,也能做到“不虚美,不隐恶”。《秦本纪》中,对商鞅变法一事,只略微提到,而在《商君列传》中司马迁浓墨重彩地描述了商鞅变法一事,与《秦本纪》中的稍稍提起此事,互相呼应,主次分明,详略得当。司马迁这样写的目的既省去了大量冗杂的文字,也能够分清主次。总的看来,无论是《史记》,还是《希腊罗马名人传》,都对互见法的运用显得得心应手,将传记与传记之间的关系安排得紧凑、密切。中西史记的评论性干预普鲁塔克坚持以合论的形式搭配比较古希腊、罗马名人,从根本上来看,是为服务于“道德垂训”的宗旨。虽然这种搭配比较的理由并不是那么清楚明白。无论普鲁塔克选择哪两位传主进行比较,还是采取双人对比的方式进行叙述,可以肯定的是,普鲁塔克的选择是为了体现德性的价值和人性的魅力。譬如德摩斯梯尼和西塞罗、德米特里乌斯和安东尼、阿基斯与克利奥米尼和格拉古兄弟的合传,都是被作者本人认为有一定的相似性,并将其列在一起用来讲述或说明某一重要的道德问题。在古希腊传统中,这种比较模式历来被众多历史学家和传记家所知,但是到普鲁塔克才将这一方法升华为系统的比较方法。这一方法也在《史记》中出场,但是并没有受到司马迁足够的重视。不过在对传主的所作所为进行道德或历史的评判这一问题上,《希腊罗马名人传》和《史记》做到了殊途同归。从当代传记文学理论的角度看,传记作品当中,传主随意跳出来对传主的行为和心理大为褒奖或者大肆贬损都是不可思议的。然而《希腊罗马名人传》和《史记》都有这样的情况。普鲁塔克在传记中不但时时站出来发表看法,对某一哲理性的问题或关乎德行的问题发表观点,而且还非常乐意与读者分享关于自己的一些情况。如今我们所知道的关于普鲁塔克的生平及经历,都是从他本人的著作中搜集而来的。与普鲁塔克相比,司马迁在《史记》中时时以传主为中心,更是鲜少提到自己的情况,而且就算是有话不得不说,也是在文末集中叙述。对整部传记而言,在最后以《太史公自序》为题集中交代了创作情况和关于自己和家族的兴衰。由此看来,《希腊罗马名人传》和《史记》各有所侧重,普鲁塔克的夹叙夹议显得张扬,作品写得汪洋恣肆,洒脱不羁;司马迁的传记则显示出沉稳、含蓄的意味,充分体现了史官的严谨和刚正不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