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良狙杀秦始皇未遂,这件事在《史记》和《汉书》中至少有三次记载,但是反复比较印证,就会发现这件事中有很多疑点:仓海君和大力士叫啥名字?他们做出这样惊天动地的壮举,为何没有青史留名?如果那个大力士没有被抓,张良为何在逃跑的时候要隐姓埋名?
为了还原张良狙杀秦始皇未遂事件始末,咱们还是先展示一下这三条史料。
《汉书·卷四十张陈王周传》与《史记·留侯世家》的记载虽有个别字句次序不同,但是基本一致,综合起来是这样的:“良尝学礼淮阳,东见仓海君,得力士,为铁椎重百二十斤。秦皇帝东游,至博狼(也写做浪)沙中,良与客狙击秦皇帝,误中副车。秦皇帝大怒,大索天下,求贼急甚,为张良故也。良乃更名姓,亡匿下邳。”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二十九年,始皇东游。至阳武博狼沙(河南阳武县)为盗所惊。求弗得,乃令天下大索十日。”
根据这三段史料,我们可以重现当时刺杀事件始末:张良的伯父和父亲给五位韩君(韩昭侯、宣惠王、襄哀王、釐王、悼惠王)当过国相,秦王扫六合,张良失去了贵族身份。为了报答韩君的知遇之恩,张良准备对秦始皇实施斩首行动。
在关于张良的记载中,我们发现秦始皇并没有下令禁止百姓黔首学习文化,也没有限制前六国贵族后裔的行动。所以张良可以任意游学天下,还有机会见到了仓海君,并在仓海君家里重金招募了一个大力士。
为了成功狙杀秦始皇,张良为大力士量身定做了一柄一百二十斤的大铁椎。
秦始皇一统六合,同时也统一了度量衡。秦朝和汉朝的一斤是一钧的三十分之一,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二百五十克左右。那柄大铁椎有六十斤是很靠谱的:后来《宋史》记载的岳云手使一对八十斤的大铁椎,每一柄也有现在五六十斤(宋朝一斤六百多克)。
经过缜密的侦查和耐心的等待,终于在公元前二百一十八年,也就是秦始皇帝二十九年等到了狙杀的机会:大力士用大铁椎,砸死了秦始皇的奉车郎。
张良与大力士一击不中,马上远飏千里,留下秦始皇气得吹胡子瞪眼。大搜捕进行了十天,结果连根贼毛儿都没抓到,这件事只好不了了之。
秦始皇的办案人员连一点有用的线索都没找到,张良却不知道为什么,马上改变姓名潜逃了,而且在潜逃过程中,还很偶然地遇到了“圯上老人”,并学到了《太公兵法》,从而成就了他一代谋圣的英名。
整个狙击秦始皇的过程,有预谋有准备,狙杀地点和撤退路线都设计得相当完美,所以张良和大力士都能全身而退。但是这时候问题就出来了:秦始皇可没有找替身的习惯,他坐的六马之车,跟其他人坐的完全不同,准备了那么长时间的张良,怎么会打错了目标?
很多人都把副车和骖乘搞混了:所谓骖乘,就是站在车主身边的贴身护卫,而副车,则是皇帝车驾之外的战车,“副车即属车,而奉车郎御而从后”。
秦始皇信心满满地出巡,坐着六匹高头大马拉的御驾,接受万民膜拜,这种荣光风头,没有哪一个属下敢抢。
“误中副车”的说法很令人难以置信:副车与御驾天差地别,既然知道是副车,为什么还要打?
除了“误中副车”难以自圆其说之外,还有更大的疑点:秦代根本就没有仓海这个地名,又怎么会有仓海君?
唐代司马贞所著《史记索隐》、张守节所著《史记正义》和宋代裴骃所著《史记集解》,异口同声否认秦代有仓海郡和仓海君:“秦郡县无仓海,或曰东夷君长。汉武帝时东夷秽君降,为仓海郡。仓海郡,今貊秽国,秽貊在高丽南,新罗北,东至大海西。”
大家可以查一查当年的地图,就会知道那块地方一直是秦汉所有,连藩属国都算不上,只是汉朝的一个郡而已。
秦始皇一统六合,废诸侯而建郡县,子孙为黔首,各种封君(如商鞅称商君,白起称武安君)几乎一扫而光:“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
秦代三十六郡,名字分别叫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邪、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钜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内史,其中内史不算严格意义上的“郡”,因为它相当于京畿直隶,并没有郡守。
这样看来,在没有仓海的时候,张良见到的仓海君,很有可能是虚构出来的。没有了仓海君,那个大力士,也就成了无本之木。这就是有狙击秦始皇这样的惊天壮举而没有留下姓名的原因——如果确有其人,史料肯定要大书特书,是要像聂政荆轲高渐离一样,写进《刺客列传》的。
史书明确记载用大铁椎砸死晋鄙的朱亥,后来在魏国当了将军,但是狙击秦始皇的铁椎大力士,好像被所有的史官忘记了。正所谓事有反常必为妖,史官之所以不写这位铁椎大力士,就是因为查无此人。
而张良和大力士狙杀秦始皇未遂后,大力士就消失了,既没有留下姓名,也没有跟着任何一位枭雄打天下。
这时候就出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个大力士是不是被秦始皇的侍卫生擒活捉,并且招供幕后主使就是张良?
但是《史记》的记载否定了这种可能:秦始皇大搜捕十天,一个人都没抓到,也不知道是这位大力士有飞毛腿,还是秦始皇的侍卫武功退步了。
读者诸君都知道,张良并不是一位武士,秦始皇的禁卫军也不是吃素的,大力士用大铁椎狙击秦始皇,距离不可能太远,总不会在视线范围之外把六十斤的大铁椎扔过去砸车。能在近距离击杀秦始皇近身侍卫并轻松逃脱,这种事情武侠小说都不敢写。
博狼(浪)沙遇袭,在秦帝国成了一桩悬案,没有抓到嫌疑人,自然也就没线索和口供,那么张良为什么要改名换姓逃跑?
这些矛盾之处,都没有人深究,因为当时需要“反抗暴秦的英雄”,所以当张良表示对此次袭击负责的时候,汉朝的史官选择了不假思索的认可。
其实围绕在谋圣张良身上的神秘光环,还不止博狼(浪)沙狙击秦始皇这一圈。他从“圯上老人”那里得到《太公兵法》,也是只有他自己知道是咋回事:圯上老人就跟那个狙击秦始皇的大力士一样,也没留下姓名,这是张良忘恩负义,还是这老人纯属子虚乌有?
后世附会说圯上老人就是黄石公,此公著有《黄石公内记敌法》、《黄石公三略》等兵书,但是黄石公三个字正式记载于史料,却是在唐朝,魏征主编《隋书》的时候,才提到了黄石公兵书。
如果黄石公真的向张良传授兵法,为什么不赠送自己的著作,而是赠送当时很容易得到、张良很可能早就背得滚瓜烂熟的《太公兵法》?
读者诸君都知道,秦始皇焚书坑儒纯属方术之士的徒子徒孙抹黑,司马迁也承认秦代可以随便研习兵法,比如项梁教给侄子项羽兵法,并没有受到惩处,而且项羽还并不珍惜,也不肯好好学。
所谓《太公兵法》,就是姜尚姜子牙所著兵书,不要说五朝国相之子张良可以轻松得到,就是穷得吃不上饭的老百姓苏秦,家里也有:“乃发书,陈箧数十,得太公阴符之谋,伏而诵之,简练以为揣摩。”
总而言之一句话,张良击杀秦始皇未遂,整个事件中有太多疑点。这些疑点中,我们还能发现一些更深层次的东西:其一、秦始皇在遇袭之后,并没有滥捕滥杀,而是按律侦办,没有抓到刺客,也就销案了、其二、当时的百姓可以自由出行,张良这个六国残余跑到哪都没人管;其三、秦始皇并没有烧掉兵书,地方官也不禁止百姓黔首研习兵法——在汉朝乃至宋朝,百姓是不可以私自传授兵法的,由此可见秦朝的法律更宽松。
最后就是一个有意思的话题了:如果博狼(浪)沙狙击事件真是张良所为并且成功了,那么后来的项羽刘邦就成不了气候了。
博狼(浪)沙狙击或袭扰事件发生于公元前二百一十八年,那一年胡亥只有十二岁(胡亥生于公元年前二百三十年),赵高即使有那份心,也没有能力把这个小孩子扶上继承人的宝座。一旦公子扶苏在蒙恬蒙骜兄弟扶持下称帝,项羽刘邦根本就没有起兵的借口,即使勉强起事,也会被蒙家兄弟轻松消灭,那时候张良可就是帮倒忙了。
文章最后,照例要请问读者诸君:张良与大力士用大铁椎袭击秦始皇的车队,这件事在技术上有可操作性吗?用笨重的大铁椎进行狙杀,又怎么可能全身而退?天下闻名的秦弩,还不把他们射成刺猬?张良一代谋圣,又怎么会在分不清秦始皇坐哪辆车的时候贸然出手?莫非秦始皇这位一代英主,在出行的时候能不顾体面地跟部下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