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过《史记》的人都知道,《史记》按照本纪、世家、表、书、列传进行分类,共有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共一百三十篇,记录了从上古到汉武帝时期的重要历史事件和演变过程,成为被后人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标榜清史,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财富,成为史家记录历史的标本。
为什么司马迁的《史记》是一百三十篇?其中有什么含义呢?唐朝开元年间学者张守节在《史记正义》的《论史例》给出了答案,也得到了很多后世学者的赞赏,对准确理解《史记》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现将全文登录于下,供历史爱好者欣赏。
“古者帝王右史记言,左史记事,言为尚书,事为春秋。太史公兼之,故名史记。并采六家杂说以成一史,备论君臣父子夫妻长幼之序,天地山川国邑名号殊俗物类之品也。
太史公作史记,起黄帝、高阳、高辛、唐尧、虞舜、夏、殷、周、秦,讫于汉武帝天汉四年,合二千四百一十三年。做本纪十二,象岁十二月也。作表十,象天之刚柔十日,以记封建世代终始也。作书八,象一岁八节,以记天地日月山川礼乐也。作世家三十,象一月三十日,三十辐共一毂,以记世禄之家辅弼股肱之臣忠孝得失也。作列传七十,象一行七十二日,言七十者举全数也,馀二日象闰馀也,以记王侯将相英贤略立功名于天下,可序列也。合百三十篇,象一岁十二月及闰馀也。而太史公作此五品,废一不可,以统理天地,劝奖箴诫,为后之楷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