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作家阿城为啥说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白

秦末有个长工,名叫陈涉,帮人种地为生。一日累了,大家坐在地头休息,陈涉惆怅愤恨了大半天,说,要是咱们有一天谁富贵了,可不能忘了这帮穷哥们啊。工友们笑了,咱们就是一帮长工,啥时候能富贵,你昨晚没睡好,正在补觉吧。陈涉长叹一口气说,哎呀,你们这些小麻雀,怎能知道鸿雁的志向呢?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庸者笑而应曰:“若为庸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过了几年,天下大乱,陈涉果然富贵,昔日的工友们就来找他,等到陈涉的车队出来,站在路边大声呼喊他的名字。陈涉听见,就让他们上车,一起回宫。这帮穷哥们一辈子没见过这么多豪宅,大呼小叫,这么多房子呀,陈涉真是高端大气上档次。这句话很快传遍天下。

陈胜为王,其故人尝与庸耕者闻之,遮道而呼涉。陈王闻之,乃召见,载与俱归。入宫,见殿屋帷帐,客曰:“夥颐(huǒyí,意即多呀,小编注。)!涉之为王沈沈(chénchén,意即深深,庭院深深深几许的深深,小编注。)者!”楚人谓多为夥,故天下传之,夥涉为王,由陈涉始。

这个故事大家都知道,我也不是给大家讲这个烂大街故事的。我是摘录出来,让大家对比一下,我的三脚猫译文比起太史公原文来,差得有多远。更近一步是想说,如果不翻译,大家是不是很容易就能看懂原文,几乎无障碍?

这就是《史记》的魅力所在。鲁迅先生对《史记》有个非常精准的评价: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前者谓其史学性,后者谓其文学性。

司马迁的伟大之处在于,他不是一个书斋专家。虽然出身书香世家,读了万卷藏书,即使足不出户,也能写部史书出来,但他为了寻求第一手资料,毅然走出家门,足迹几乎踏遍大汉帝国每个角落。比如这篇《陈涉世家》,陈涉年轻时的逸闻趣事,就是他去陈涉老家,听当地老人说的。

《史记》写了那么多人物,每个人物的逸闻趣事都写得那么灵活生动,比如刘邦年轻时混流氓,领了小弟回家嫂子不给做饭,经常下饭馆白吃白喝;比如陈平年轻时长得白大帅,跟嫂子有染,被嫂子不小心说出来,他哥一气之下把嫂子休了;比如韩信年轻时混流氓,被一个杀狗的赖皮欺负的钻裤裆,等等,这些东西都是书上看不到的,单靠坐在家里编,绝对是编不出来的。想想当年的交通条件,你就知道工作量有多大。

这里有个例子。余秋雨写《山居笔记》,写海南岛上一块石头刻着什么字,打电话问了好几个人,都说得不一样,于是亲自坐飞机去了一趟,看了,飞回来再写,历时一个多月。以现在这么便捷的交通条件,想搞明白一件事都这么费事,太史公单靠徒步,可想而知有多么难。比如他经过实地考察,写了很多殷商的事,两千年来一直无法验证,后来出土了甲骨文,发现里面的内容和《史记》写得丝毫不差。

所以说,史家之绝唱,真不是吹的。后来写历史的人,都是参考前人的资料,坐在家里编,没有一个人或者团队亲自实地考察的。当然了,也可能时代更迭,没法考察。

不过比起史学性来,《史记》的文学性更胜一筹。

孙木心在《文学回忆录》中说:一部《史记》,落落大方,有丈夫气概。读《史记》,当司马迁写出人物、忘掉儒家时,是他最精彩的部分。写屈原,以儒家精神写,不佳;写到“鸿门宴”人物,忘了儒家,大好!古时候不写商人,不写流氓,司马迁才气大,胆魄大,皆入文章,写得出了神,忘了儒家的训诫。以下是我以为司马迁最精彩的篇章:《项羽本纪》、《管晏列传》、《廉颇蔺相如列传》、《刺客列传》、《李将军传》。

钟阿城在《闲话闲说》里说:我读《史记》,是当它小说。太史公司马迁家传史官,他当然有写史的训练,明白写史的规定,可你们看他却是写来活灵活现,他怎么会看到陈胜年轻时望到大雁飞过而长叹?鸿门宴一场,千古噱谈,太史公被汉武帝割了卵子,心里恨着刘汉诸皇,于是有倾向性的细节出现笔下了。他也讲到写这书是“发愤”,“发愤”可不是史官应为,却是做小说的动机之一种。司马迁是中国小说第一人。

太史公写《史记》,搜集到那么多东西,其实是街谈巷议,他自己本身有国家图书馆,有系统性的材料,同时跑了很多地方,听的大部分是街谈巷议,再把街谈巷议和国家系统联系起来,《史记》才会写得那么生动、那么像小说。

回到篇首举,司马迁写《陈涉世家》,用的是口语和书面语的混合,用我们现在话说,就是白话文。《史记》是中国第一部白话文短篇小说合集。

啥叫“白话文”,白话文不是说把大白话整理成文字就行,大白话是不能直接成文的,不信大家看很多大家的讲座,都是先有文字稿,然后照着稿子念,如果让他脱稿讲,讲出来的东西就会乱七八糟,不成系统。比如大家看孙牧心的《文学回忆录》,陈丹青说“照直录入,不易一字”,所以就有很多车轱辘话,翻来覆去说。胡适说,白话文是“明白如话的文章”,就是说,本质上还是文章,只是写得浅显易懂,跟大家平常说话比较接近而已。

比如陈涉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这句话就是书面语,陈涉虽然是个长工,但是据李开元先生考证,他有姓有名还有字,很可能是个落魄贵族,很可能是陈国的落魄贵族。秦灭六国,很多昔日的六国贵族都沦落下潦,有看大门的比如张耳,有混流氓的比如韩信,有放了羊的比如楚怀王,陈涉当了长工,也在情理之中。但是陈涉受过教育,自觉跟这帮工友不同,因此怅恨,因此蹦出这么个文词来。

但是他的工友说“夥颐!涉之为王沈沈者。”,这就是当时的口语,太史公为了增强文学性,没有进行艺术加工。啥叫文学性?就是什么人说什么话。钟阿城谈《红楼梦》说,《红楼梦》是一本世俗小说,里面有很多诗词。许多人赞美《红楼梦》里面诗词高雅,其实没看到点上。曹雪芹的功力,在于将小说中诗词的水平吻合小说中角色的水平。书中的人物有何等见识,曹雪芹就替他们写何等境界的诗词,这才是真正成熟的小说家的观照。曹雪芹替宝玉、黛玉和薛蟠写诗,比只写高雅诗要难多了!

从这个角度讲,司马迁身为一个小说家,他是高明的,卓越的,用冯唐话说,“上了金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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