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发明了末位淘汰制先秦二十等爵制中,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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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论》中说始皇帝从秦孝公变法开始算起,“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而鞭笞天下,威振四海。”

在春秋时期,秦国还只能算是一个边陲的小诸侯国,在齐、晋、楚等大国在中原的争霸战争中不能算作主角,五霸之一的秦穆公虽有称霸中原的野心,但是在殽之战、彭衙之战两次大败于晋国,只能放弃进军中原,而转身向西发展,成为西方诸侯之伯。

到了战国初期,瓜分了晋国后诞生的魏国通过变法实力大增,魏文侯通过任用李悝、吴起变法,建立了著名的天下强军魏武卒,夺取秦国河西之地,使秦国西方的门户全部暴露魏国。

秦孝公即位后面临的就是这样一个艰难的局面,于是秦孝公上位的第一件事就是学习魏国,立志变法图强,改变秦国危机的局面,这个时候一个名叫卫鞅的人才来到了秦国。

主持秦国变法的商鞅

一、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

卫鞅在秦孝公的支持下,进行了变法,并因战功被封到商邑,因此被称为商鞅。商鞅的变法从经济、军事、政治上对秦国的固有体制都进行了改革。

比如改革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废除世卿世禄制度、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建立二十等爵制。几乎废除了旧有的世袭制的贵族的大半权益。商鞅还在农业上奖励耕织重农抑商、推行小家庭制等巩固内政。

但是商鞅变法中最立竿见影的改革方略还是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

所谓军功爵制,是指根据军功而赏赐爵位、田宅、食邑的爵禄制度,秦国的二十级军功制度从小到大,最小的爵位叫“公士”,最大的爵位叫“彻侯”。

商鞅规定:如果秦国的士兵在战场上斩杀了敌方一个“甲士”的首级并带回军营,该名士兵就会获得“公士”爵位,田一顷,宅一处和仆人一个。若斩杀两名“甲士”,就可以免除自己父母之前所犯的罪或妻子的奴籍,可谓“一人得道,全家升天”。

随着军功的越高,奖励也就会越加丰厚,自己在军中的待遇也会提高。没有爵位的普通士兵仅仅能填饱肚子,有爵位的高级士兵不仅能吃到精米,还有当时稀有菜羹。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军功可以传到儿子身上,一个人获得军功,全家人都能受益。

当时的秦国以年为单位发放俸禄,俸禄主要是粟米,当时的计量单位是“石”,公士的俸禄是50石,彻侯的俸禄是石,两者之间相差20倍。而在当时一个三口之家一石米能吃一个月,50石米能吃五年左右。可以说,商鞅提出的二十级军功制度,给当时的下层民众画了一个大饼,让他们看到了自己升官加爵的希望,给了他们成为上层贵族的可能,即使很微小。

商鞅变法取信于民

二、严刑峻法下的二十等爵制

二十级军功爵位制虽然打开了秦国老百姓从奴隶、平民到贵族的上升通道,但一个普通人因为战功成为一级“公士”希望还是蛮大的,但是要因战功成为顶级的“彻侯”希望几乎为零。

也就是说普通的百姓想凭借军功来成为上层的贵族几乎不可能。从秦孝公商鞅变法开始直到秦国统一天下,史书中也仅有区区数人获得最高等级的“彻侯”,比如商鞅、魏冉、范雎、吕不韦、嫪毐、王翦等,大家看看这里面非富即贵,有从一级公士斩首升级升上来的吗?

到了东汉汉明帝时期,甚至直接规定第八级别公乘以上的爵位不可赐给老百姓。

商鞅变法之后,秦国的高级爵位大多赐给那些有军功在身的王室宗亲,平民出身的军官根本没可能进入当时的上层社会。并且士兵可以按照个人功劳计算,而军官都要按照集体功劳计算,这又大大的减少了军官的军功。

在二十级军功爵制度的背后,还隐藏着秦国严酷的惩罚制度。在战争时期秦国士兵五人编为一伍,若战时一人逃跑,其余四人都有罪。只能通过斩杀敌人一颗首级,才能免除刑法。

其战也,五人束簿为伍,一人羽(当作“逃”)而刭其四人,能人得一首则复。——《商君书》

在战争中,秦法更是严格,如果一个伍的人有阵亡的或者同伍的没有抢回同袍的尸首,一个伍的战功全部被剥夺相抵消。要是战死了同袍还没有获得战功,则直接判处戍边三年。

“战亡伍人,及伍人战死不得其尸,同伍尽夺其功;无功者,戍三岁;得其尸,罪皆赦。”——商君书

在攻城战争中,还会在城的四面分别派出称为陷阵之士的敢死队,要是敢死队没有获得首级战功就要斩首,一支敢死队伍获得五个以上首级,活下来的每个人赐爵位一级。如果贪生怕死,后退了。整支队伍都要在千人的围观之下,在城下接受刺面、割鼻的羞辱性惩罚。

陷队之士,面十八人。陷队之士,知疾斗,不得,斩首;队五人则陷队之士,人赐爵一级;死,则一人后;不能死之,千人环,规谏,黥鼼于城下。

在这样的严酷标准下,普通士兵虽然凭借拼死作战可以完成一级或者二三级这种爵位,但要凭借战阵杀敌获得十级以上的爵位几乎很难。

战力超强的秦军

秦国士兵想要获得军功,免受惩罚,只能在战场上奋力杀敌。而在当时的条件下,想要在战斗中己方毫无损伤的斩杀士兵,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普通士兵的晋升之路还是很困难的,军爵制总体来说还是为贵族服务。

秦军还规定军队在攻打城池时如果斩杀敌人八千之上,或者是在野战的时候斩杀敌人两千人以上,这就是大胜,被称之为“盈”。杀人盈野的“盈”字就是在野战中死亡上千人的意思。

获得了“盈”这样的大胜,所有的参战将领才可获得赏赐,升爵一级。

另外秦国军法还实行末位淘汰制度。

《商君书》记载,当秦军进行围城作战的时候,指挥官会对不同的部队安排相应的任务,以及完成任务的时间。提前完成任务的为头功,评为优秀,规定时间没有完成任务的为末等,评为差,连续两次获得差评的直接开除不要了。

国尉分地,以徒、校分积尺而攻之,为期,曰:先已者当为最启,后已者訾为最殿。再訾则废。——商君书

对于爵位的赏赐,除了正常的升迁之外,还会“赐爵”、“赐税”等。而对于低级的爵位,只赏赐爵位一级,很少有其它的赏赐。由此可见,即便是在严格的执行下,对于战争的赏赐还是偏向于贵族。

秦国名将白起

三、二十等爵制的弊端

秦朝二十等爵制在秦朝弱小时对于秦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秦国得以集中整个国家的资源投入战争中,并且以一敌六,最终统一了天下。

但是在战争中追求首级记功,则激化了战争中不必要的杀戮,《史记集解》中引用谯周的评价说,秦人每次在战场上战胜,对方的老弱妇人都被杀掉计算战功,动不动就以万数。

“秦用卫鞅计,制爵二十等,以战获首级者计而受爵。是以秦人每战胜,老弱妇人皆死,计功赏至万数。天下谓之‘上首功之国’,皆以恶之也。”——《史记集解》

另外在战时,二十等爵制帮助秦国笑到最后,但是在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凭借军功来选拔官员的方式,已经不适用于当时,军功爵制无法再像之前那样大幅推动社会发展。

在和平时代,国家稳定发展,就需要有善于治理国家,发展经济,安抚人民的人才。就需要一种新的制度代替军功爵制,继续推动社会发展。如果仍然按照过去的方法,凭借军功,从军中选拔出军官去担任各级官吏,武夫当政,恐怕只会激化矛盾。

这也是秦国统一天下后,仅仅二代而亡的重要缘由。

秦国残酷的刑法激起了农民起义

四、总结

二十级军功爵位制是时代的必然产物,它的出现顺应了历史的潮流,在战争时期推动了秦国社会的发展,使秦国人人尚武,都想努力奋战,获得军功来改变自己当时的地位,打破了当时秦国贵族垄断的社会层现象,同时也防止爵位的泛滥。可以说在秦国统一天下的过程中,军功爵制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参考资料/

《商君书》

《史记商君列传》

《浅论秦代连坐法》

《先秦秦汉时期的伍长和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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