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历久弥新常温常新的佳作检察官的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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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赵蔚上海检察收录于话题#检察官的书架32个

论检察官的自我修养

赵蔚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从检12年。在上海检察机关第六届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中获评“业务标兵”和“优秀汇报与答辩奖”。

很高兴有机会参与《检察官书架》这个栏目,本期荐书的主题是关于检察官的自我修养。我想推荐瞿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这是一部具有极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因为我学过社会学,所以从检以来,不少人都问我什么是社会学,因此,也想借此机会聊聊这个话题。

本书的核心观点是家族和阶级是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家族以父权为核心,延伸至以“五服”来表明亲疏差别的亲属群。在社会上,法律承认贵族、官吏、平民和贱民的不同身份。法律看重家族与阶级,是由于儒家思想的影响。儒家认为家族和社会身份是礼的核心,也是社会秩序的支柱。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作者瞿同祖先生

虽然都在讨论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特征,但本书的角度与其他法史作品不同。因为这是一部社会学,更确切地说,是一部法律社会学作品,即用中国传统法律作为材料来研究社会学问题。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是“社会秩序如何可能”。它有两个维度的研究,一个是社会结构,从横向、抽象的层面来研究,比如社会生物学派、结构功能主义;另一个是社会变迁,从纵向的维度,即社会变迁中什么没有变化、什么发生变化来研究“社会秩序如何可能”,如现代性的研究——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断裂与延续。瞿先生的这部著作,是社会结构这个维度的研究,家族、阶级、儒家思想,都是典型的社会结构要素。而大家所熟悉的苏力先生一派,则属于社会学法学,即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讨论法学问题。

这本书读起来,很多学法学的人会觉得不习惯。这是由于法学与社会学不同的研究方法所致。法学由于是规范学科,因此,自上而下、演绎的方法是主流。而在社会学中,归纳的,自下而上的实证方法是主流。两者的差别在于,演绎的方法在开始时已经有意或无意地预设了某种价值或观点,实证的方法则更强调价值中立或价值无涉。比如,法律文化学派,当它区分不同的法律文化时,其实已经预设了其重点在寻求“辨异”,但这可能遮蔽了一些共通的东西。比如,法律文化理论认为,传统中国人是不爱打官司的,而西方人热衷于打官司。但有关研究表明西方人打官司的频率与他们之间人际关系的距离成反比,即人际关系越近,越不爱打官司。如果抛开法律文化的预设,看似不同的文化之间还是有着共通的原则。

实证的研究方法更强调所用的材料与论证,而这恰恰是本书极高学术价值之所在。这部书是在占有了大量的原典之后写成,现存的历朝历代的法典、会典、正史(还有部分野史),《刑案汇览》《驭案新编》等案例集、四书五经、《史记》《颜氏家训》《白虎通德论》等等。光是看书中摘录的材料都很吃力,而瞿先生是在阅读了如此浩瀚的原典之后,融汇贯通,重新梳理,引经据典写成,令人高山仰止。正因为如此,本书对中国传统法律、社会与文化都有着鞭辟入里的认识。

我不是学法史专业的,因此,读一些法史作品常常觉得头疼。但当我读完本书后,仿佛打通任督二脉一般,再去读法史、法律文化、儒家思想的一些论著,就觉得不那么难了。也正是由于本书有着大量的原典材料,它是一部历久弥新、常温常新的佳作。

从书中引述的一部部原典片断、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可以原汁原味地去体会与思考传统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每每读起,都会有新的收获!

原标题:《一部历久弥新、常温常新的佳作

检察官的书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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