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年来,《诗经》以它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诗歌总集,又以其它是一部在思想感情上真正成熟的作品,而成为中国历代文人信奉的文学经典。
《诗经》中的作品分为《风》《雅》《颂》三大类。《风》也称《国风》,包括周南、召南(南至江汉流域).郴、榔、卫、王(今洛阳地区)、郑、桧、齐、魏、唐(晋)、秦、幽、陈、曹等十五个地区和国家的诗。《雅》分为大雅》、《小雅》,《颂》分为《周颂》、《鲁颂》、《商颂》。作品产生的地区,分布在今黄河流域的陕西、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和长江流域的湖北北部。
现在《诗经》中有诗三百零五篇。据说这三百零五篇是孔子从三千余篇诗中删节编辑而成的。汉代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其可施于礼义,而成之。”即认为《诗经》系孔子删定。自有此说以后,许多学者认为除现存的《诗》三百零五篇之外,其余诗都是孔子删去的。但是,史记所书传所载逸诗很多,按《诗谱》所记有十代二十代国君才取一诗者,可见删诗不少,另外还有只删若干章、句、字的。
反对删诗说者则认为孔子原无删诗事,如朱彝尊说:王朝、诸侯都使用《诗》,古小学大学都学习《诗》,如果孔子自己删除一部分,谁会听从呢?
还有一种折中的说法,认为孔子不一定删过《诗经》,但确曾整理过诗经。近人杨向奎认为,翻诗论者与反对者的论述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承认有逸诗存在。有逸诗说明原诗不止三百。既然不止三百,定篇时会有删订者,虽然不一定是孔子,但孔子确曾整理过《诗经》。还一种说法:孔子是整理过《诗经》的,他自己说:“吾自卫返称,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论语·子罕》)可见在这之前,古典诗乐,《雅》、《颂》曾经出现过混乱现象,所以才有他的整理。
但是,有的学者认为,孔子不仅没有删过《诗》,也没有编订过《诗》。持此论者认为:孔子所谓“乐正,雅、颂各得其所”,不是正诗之篇章,即所谓“正乐非正诗”。都是从声乐的角度评论郑声,而不是郑诗。孔子反鲁正乐之时,年已六十有九,而前此言诗,皆日三百,足见诗并不是孔子删的。
张西堂认为:孔子正乐以前,也只说“诗三百”,可知孔子并不曾做了“去其重”的编订工作。因为就逸诗来看,逸诗尚不及十分之一,而且其文词又多与三百篇不类,可见逸诗并非三百篇之逸,由此可以证明孔子并不曾做了“去其重”的工作。《史记·孔子世家》之说,词意自相矛盾,必是后人有所窜乱,一参其意义、情势,应是没有疑问的。那么,根据《史记》之说,以为删诗乃“去其重”,显然是不可信的了。他还指出:现在流传的《诗经》,本是当时乐师采集入乐的乐歌,在孔子时,它在合乐的过程中就已经编订流传,不是孔子编订的。
《诗经》里的作品都是合乐的唱词。十五“国风”是民歌,是民间的小调被之管弦,并在民间流传。孔子所谓的“郑声淫”,“恶紫之夺朱,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正是说明这小调与雅乐之争,然而,孔子虽然不喜欢这些小调,却不能舍弃这些诗篇,同时诗篇中所写的庄园时代的生活正是孔子所喜欢的。所以音乐上虽然说:“郑声淫,放鄰声。”诗篇上却又说:诗三百,一言以藏之日,思无邪。”由此可见,孔子并没有因为“郑声不合他的口味而删诗。
孔子是否删过“诗”?中国科学院编的《中国文学史》关于这个问题的如下说法是可取的:《诗经》以外的“逸诗”,往往是些零章断句,又多伪托,远不如《诗经》里的作品重要。这些作品积累到三百篇左右,编成一集,大约在纪元前六世纪中。周景王元年(公元前年)吴季札到鲁国观乐(《左传》襄公二十九年),鲁国为季机所歌的诗,据《左传》记载,分类名目,先后次第和今本《诗经》差不多。季札观乐那年孔子才八岁。后来孔子提到这些诗的时候称之为诗三百”。因此,可以推测在孔子出世的时候,已经有了一部篇数和编排方法和今本《诗经》大致相同的总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