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是中国第一个实行中央集权制度的朝代,他结束了春秋战国时期以来各个诸侯国纷争的动荡局面,对中国的历史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自然而然的为了维护国家的政权和中央集权的利益,保密制度便应运而生,这还成为中央集权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作为中国早期的一个集权制的王朝,秦朝有很多的保密思想都是具有开创性的,在秦朝刚刚建立的时候,推行的政策逐渐的形成了层层递进的关系网,严格控制着权利的归属,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保密制度也日渐完善。
泄露皇帝信息皆严惩
在秦朝不仅仅是用法律的形式实行了保密制度,更是对于泄密的人有非常严格的刑罚,重要的公文也是由专人传送的,这样就能建立起一套相对比较完整的保密措施,秦朝是确立了皇帝至高权利,秦代初期的保密信息侧重于皇帝本人的行踪,包括居所、行为言论等信息。
除了以上的这些明确的保密要求之外,作为领导者更是要控制知情范围,秦始皇是在外训的过程中去世的,其贴身的官员选择是秘不发丧的,除了在现场的李斯之外,只有“胡亥、赵高及所幸宦者五六人知上死”。
因为保密措施的严格,再加上知情范围的严格控制,以及知情范围的严格控制,让真相在公布之前是始终没有被泄露出去的,正是因为早期保密思想尚未完全成熟,旨在维护国家政权的保密制度可能误入“歧途”,这种严苛的保密观下,自然催生出官吏的自身警惕性。
公文保密“慎之又慎”
信息保密对于统治者来说是非常迫切需要的,所以在这一时期,统治者建立了比较周全的保密制度,是用来维护王朝信息安全的重要制度,在这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是建立了周密的公文管理制度,在史料中,能够发现当时的统治者曾经通过颁布诏书、制度约束等多种方式,告诫各级官员要注重保密,并着重强调了泄露秘密的后果。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制诏,三代无文,秦始有之。”“天子之命为制,天子之令为诏。”
在秦朝还设立了专门负责公文各个环节的机构,这里的负责人被称为“尚书”,尚书所属的机构也是戒备森严,这样也是有利于公文的安全和保密工作的。
不仅仅是机构的制度森严,而且对于要出任尚书的官员也是有保密要求的,“国家旧法,选尚书郎,取年末五十者,使文笔真草,有才能、谨慎。”关于公文收发的程序也有《行书律》规定:“行传书,受书,必书其起及搭配日月夙暮。”
在一般情况之下,重要的档案资料是被存放在中央的禁室之中的,文件的副本则是存在皇帝的寝殿之中,丞相御史大夫府及郡县,并规定私自进入禁室偷看档案者、改削者死罪,进一步保障了档案安全,防止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