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村头二旧
多年以后,当二旧站在村头,凝望又二又旧的地球,他一定会回想起,他在阿尔伯塔冰原上,用张A4纸打印出整部《资治通鉴》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仿《百年孤独》开篇
我爱读书,这不是什么骄傲的事情,就像你吃了很多泡面或看了很多电视剧,不值得骄傲一样。甚至,人多的场合,还隐藏自己这一点,显得不合群。书籍、影像、课程等传递给你的只是信息或者知识,这些东西本来没有什么用——除非给了你启发,或大或小。但是,有一点我是确认的,你的人生中肯定有某本书、某个经历或者某个言论对你有很大的影响。那,是什么呢?
我的答案将慢慢地在下面展开。
年,我侥幸获准去加拿大读研究生,离开的记忆已经有些模糊,只记得那是我第一次坐飞机,飞了十三个小时,中间还在温哥华过了一次海关。因为没有出国的经历,我总担心水深火热的资本主义国家物质短缺,生活不好,所以按照带了23kg的东西,为什么是23kg?因为当时航空公司的规定是23kg,如果当时规定是kg,我可能把像蜗牛一样背着房子旅行。这大概五十斤东西,还是不够用。于是就直接用一个鱼鳞袋子(好像也叫蛇皮袋子),对就是农民工过年回家背的这种袋子。因为箱子本身的自重,如果用箱子,三斤以上的重量就废掉了。我短期不回家,从逻辑上来讲,最经济实惠的就是天朝的这种袋子。
只是,我背着这个袋子在首都国际机场,显得有些突兀,有许多人投来奇怪的目光,我看他们拉着拉杆箱,动作比我略微潇洒一些,我当时哼了一声:这帮傻子,破箱子哪里有我这个袋子装得多。加拿大,这么大的地盘儿,总人口也就比北京一个市多点,不多备点东西我怎么安心,如果买个东西物流一个月,那我不得挨冻。
到了加国,就开始上课,我是学术型研究生,也就是导师拿项目接资助,我们来帮他做项目。所以大多数时间是在实验室和办公室度过。我之前的判断错了一点,就是这里不用挨冻,这里纬度度和黑龙江漠河接近(北纬53度),暖气比国内还足,基本上短袖就可以了,学校不小,但是所有楼中间都有地下通道或者空中走廊,也就是说行走在冬夜但都是暖风;不过,我也判断对了一点,这里的物流确实很慢,尤其是从美国买的一些设备和化学试剂,一等就是一个月甚至两三个月,这期间只能看论文(paper),协助下同事(或者叫同学)做做实验。然后就是开开会,打打德州扑克,喝香槟朗姆,吃鸡翅,买菜做饭。圈子不大,时间久了,就会觉得无聊,因为即使是等实验结果等样品都要很长时间。
要不把大学期间想做没有做完的事情做了吧?那就是读些先辈的好东西,这个东西可能就是经史子集,诸子百家没有多少,经没必要读太多,集内容多了去了,最好的东西就是历史了,于是,先读了语言学家王力先生写的《古代汉语》四册,然后读前四史,《史记》本来就读过,剩下三本《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一路读下去主要是读本纪和列传——纪传体通史,就是以人为单位而不是以时间为单位写的史书,所以一个人物前后会蹦来蹦去,就是,写刘邦的时候有韩信,写韩信的时候有萧何,写萧何的时候有吕后。然后往下是《晋书》,这本书的质量非常高,我最喜欢的史书之一。然后《新五代史》《辽史》《金史》《明史》还读了《清史稿》(赵尔巽主编那本),这些书有的是打印的,有的是买回来带到国外读的,简体横排文言文是我最喜欢的排版。二十四史(或者二十五史)中读了以上十本,元史,宋史公认写的很烂,《宋史》又臭又长,新唐书旧唐书写得好但是太厚了,这十本的篇幅大概占二十四史的一半。其实,大部头的除了新唐旧唐,还有南史北史(唐李延寿),也很好看,南北朝的历史我也非常感兴趣,可是长达两三年每天至少三个小时的读史经历,大火烹油,把我弄腻歪了。回国之后,工作日渐忙碌,再抱起《南史》竟发现自己读不下去了,读书需要一个机缘,二十四史的这个机缘很深,读了一半以上,剩下的一半需要下一个机缘了。
其实读《资治通鉴》的目的,当时非常纯粹,因为在读《三国志》《晋书》时候,突然剧情变得复杂,纪传体这种形式其实不是很合适描写许多国家混战,我也不想啃唐史了,正好有编年体的最有名的《通鉴》在,那就直接从头再看一遍,直接杀到唐、五代结束。如果资治通鉴继续写到宋元的话,我估计连《辽史》《金史》都不大愿意看了。可惜了宋元历史,我没有看过太多正史,这一块最为薄弱。明史清史还行至少也看过正史,近代史主要还是看三大近代史(郭廷以,蒋廷黻,徐中约,我记得就是这三个人郭廷以的书学养深最厚最详细,蒋廷黻的书只是小小一册但是可能是因为蒋廷黻自己从政的经验,这本书行文潇洒论断明晰,很有趣好读,徐先生的书还没仔细读过)。
最好看的是《资治通鉴》,就像化学提纯过这些纪传体通史一样,留下来的结晶值得反复细读。几乎没有废话,而且文学造诣高,这本书本来是修来给皇族看的,司马老爷子不愿意让皇帝太累,所以用词不会很生僻;司马光在书里面加入了一套类似人工智能的教育程序,前面的故事逻辑读明白了,后面的事儿你总能大概率推断正确,这是我自己的观点,而且未来会被人用数据验证出来是对的,我坚信这一点。我在读的时候,觉得语言比较平实易读,非常有趣,年一头扎进去,三个多月的时间,就每天阅读和注解这本书,A4纸打印共页,是我最长的一次针对一本书的阅读。平实但有趣,“于无声处听惊雷”,——通鉴里写的杀人吃人救人帮人,无论是感官刺激还是精神享受都是大神级。比如爱吃人的领导在一辆车里挂满了人的心肝、饿了就直接咬着吃,还有人在吃人内脏的时候一边吃一遍欣赏这个活人的眼睛和表情,这种事儿的描写基本堪比恐怖电影了,而且还告诉你这是真的,时间地点见证人等等。还有一个情节,是关上门杀人,一群人,书中没有正面描写如何杀,只是说,红色的尘雾从门缝中慢慢涌出来。注意不是电影中经常出现的血从地上流出来,而是红尘血雾滚滚而出,难道这也是红尘?红尘还有这层意思?现在你明白,鲁迅先生说的“吃人”还有一个本义就是真的吃人。
救人的侠客,舍命的英雄,读的时候也触动人心,但是我在这里却不愿意举出一些细节,人对于让他感到极度悲伤的事情是不愿意描述太多的,有些事,你总不愿意提起,不是吗?人的悲哀归于本质只是在于他是一个人,人。多数影视作品中说的忠与孝,如来与卿之类的,可能还是说的有些浅了,当然,导演说是你理解的不够深。
卢梭《社会契约论》第一句话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我只能同意后半句。
年的春节临近,我把工作给人安排了一下,早点回家,想静下来听听别的声音。做生意和人打交道太久了,想和自己有基因序列相关性的人类呆在一起过一段时间。倒是非常感激自己偶尔出现的非常短暂的厌世感,这种感觉会让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尽情的思考,不觉得孤独。于是我想从头开始写通鉴里面的故事,点评、改写、对比、古今议题等等等等,现在还没有写作的完整框架,反正手头还有一本王夫之的《读通鉴论》,比这个老顽固写得好玩儿就行。
动手叙述点评《通鉴》这样一本书,需要很大的勇气和毅力,需要才气和灵感——你要真的这么觉得,那你就太高看某人了。其实没有那么复杂,我创造或者述说的一切,只是因为觉得地球又二又陈旧,可是我依然愿意守望着,只是因为不想无聊。
我写关于《通鉴》的这些东西,显得有些突兀,似乎和时代节拍格格不入,那什么是时代的节拍呢?时代的节拍就是年轻人的脚步声,年轻人往哪里踩,时代就往哪里走。
又想起自己背着大蛇皮袋在首都机场候机,那些异样的目光里总也有些期许,还有人小声说:“嗨,这哥们儿真有意思”。我觉得温暖,也觉得无妨,因为我知道不管多么突兀,我们都将在同一架飞机上抵达彼岸。
小彩蛋
TheZizhiTongjian(Chinese:資治通鑑;literally:ComprehensiveMirrorinAidofGovernance)isapioneeringreferenceworkinChinesehistoriography,publishedinintheformofachronicle.InAD,EmperorYingzongofSongorderedthegreathistorianSimaGuang(–AD)toleadwithotherscholarssuchashischiefassistantsLiuShu,LiuBanandFanZuyu,[1]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