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不是不准许怎样怎样的意思,是一个人名,读音为[fǒubiāo],是晋武帝在位时期生活在汲郡(今属河南卫辉)的一个著名盗墓贼。太康二年(公元年,一说为咸宁五年,即公元年)十月的某一天,不准盗挖了魏国第四任国君——魏襄王魏嗣的陵墓,也有学者认为是魏国第六任国君魏安釐[lí]王魏圉[yǔ]的陵墓。不准打开的陵墓,除了发现内有大量的竹简之外,“得铜剑一枚,长二尺五寸,漆书皆科斗字。”在漆黑的墓室中,不甘心的盗墓贼点燃竹简照明,搜取宝物,毁掉了部分非常有价值的史料。几天后,官府有人发现了被遗弃的陵墓,立即上报朝廷,晋武帝非常重视,派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和峤负责,由束皙、傅瓒、张宙、卫恒等数十位文化名人组成专家组,发掘整理残余的竹简。当时,盗墓贼对文物的破坏极大——“及官收之,多烬简断札,文既残缺,不复诠次。”苟勖等人惊讶不已,因为这些劫后余生的文物属于绝世珍品。秦始皇灭掉六国,统一天下之后,对六国的史书进行了疯狂的毁灭,绝大部分史料被付之一炬,这些魏国史家的记录深埋地下,因此躲过了史上那次空前的劫难。此次抢救性发掘,整理竹书数十车,出土了竹简上书写着小篆古字的《纪年》、《易经》、《周易》、《国语》、《穆天子传》、《周书》等数量庞大的史家典籍,当时统称为《汲冢书》。《汲冢书》后来经过整理,称作《古本竹书纪年》,其内容早于司马迁撰写的《史记》二百余年。其中的《纪年》属于魏国的史书,记载了夏朝开始,一直到魏安釐王二十年(公元年)的历史。《纪年》记载的内容与当时存世的《春秋》内容大致相同。不准盗挖陵墓,促使珍贵的文物不致腐烂,重新回到人间广为流传,也算是客观上为人类做出了一大贡献吧。《汲冢书》的问世,被学术界誉为古代“四大文化发现”之一,其学术价值以及准确程度比《史记》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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